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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殺人案 鄭捷一審判4死刑
去年五月震驚社會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新北地院認為凶手鄭捷如豺狼般凶殘,造成四死廿二人輕重傷慘劇後毫無悔悟,態度惡劣至極,人神共憤且難以教化,「求其生而不可得」,昨天依殺人罪判處四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廿二個殺人未遂罪,分別判刑五年二月至八年不等。
鄭捷律師昨天在宣判前向合議庭聲請不出庭聽判,但合議庭認為此案是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有必要提解鄭捷到庭,讓鄭了解他所犯的行為該受什麼樣懲罰,因此駁回請求。 聽判過程神情冷漠 鄭捷聽判過程面無表情,死者潘碧珠的丈夫邱木森在旁聽席大喊「鄭捷,你願意捐器官嗎?可以彌補你犯下的大錯、救四個人。」但他戴上口罩無視邱木森,神情冷漠地由法警押著離開法庭,還押台北看守所。 鄭捷去年五月廿一日下午持刀在台北捷運板南線往永寧站方向的車廂隨機殺人,造成四人死亡、廿二人輕重傷,案發後被捕。這起慘案震驚社會,不僅造成搭車民眾集體恐慌,也引發數起模仿鄭捷殺人案件;重裝警力一度進駐捷運站安撫人心。 鄭捷落網承認,為報復國小時兩名向老師打小報告及與他吵架的女同學,立誓日後殺死她們,因長大後找不到兩人,但「已經發誓殺人,就應貫徹」,加上無力面對日後課業、工作壓力,想自殺卻沒勇氣,決定以隨機殺人計畫替代。他知道殺人要償命,殺人是為求判死。 曾冷血說:我不會後悔 鄭捷在偵審期間冷靜認罪,卻也冷血地說「我不會後悔」;他從未向被害人及家屬道歉,在法院審理最後階段卻改口稱對部分受傷者並無殺人意圖,並說願接受輔導,若有機會出去,不會再殺人,但合議庭未採信。 雖然鄭捷辯護律師說,鄭捷思考能力與未成年者差不多,無法承擔壓力,有悔意但說不出口,且無法排除是因情緒障礙症狀而導致殺人,沒有判死刑的理由,但法院囑託台大醫院鑑定鄭捷精神狀態,認定他犯罪時有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警大教授沈勝昂也鑑定鄭捷教化可能性「難度很高」。 未向被害人及家屬道歉 死者家屬及受傷民眾屢次到庭旁聽,始終未見鄭捷道歉,認為判他一萬個死刑也無法讓受害者安息及彌補家屬此生無盡的哀傷。新北地檢署發言人馮成表示,法院判決與檢方起訴一致,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這樣悲劇,期盼家屬的悲痛能稍微減輕。 http://udn.com/news/story/7859/749322 殺死四個人, 若非鄭捷毫無悔意 只怕最後也是判無期徒刑 上次那個媳婦殺了自己的媽媽, 婆婆, 還有自己的老公 結果卻是一個死刑 本來還打算判無期徒刑的 不太懂這個法律算數啦!!! 不久前那個現役軍人殺了女友與女友媽媽 也是被判死刑, 也是說毫無悔意 但那個隨意殺死一個小孩的凶手 也是毫無悔意, 還大言說殺一個人不會死 結果卻沒判死刑 到底有沒有悔意會決定判決嗎?? 看不懂啦!! 還是因法官不同就命運大不同呢?? |
台灣的司法很奇怪~~~每次比例原則都不太一樣:on_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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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調來說 ... 廢死在台灣是行不通的 ...
因為還是有那種需要與世隔絕的犯人在 ... 犯人的在犯與累犯的問題 ... 迪西認為需要另對辯護律師、承審法官做連帶責任的處罰 ... 尤其是辯護律師,要是犯人又在發生在犯、累犯的狀況,又是重大犯罪,如殺人或是 3年以上刑期的犯罪的話。要吊銷該辯護律師的執照,承審法官解職。 若是其因假釋、特赦在犯 ... 也要有相關的連帶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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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律審判如無先例 沒話說 但台灣則是就算有先例到最後也是法官心證 (視先例於無物) 幾乎在全世界 如法官能成為第一個判決先例 可是等同於歷史留名 是很受重視的 而後審結的類似案件也是其他法官著刑的重要參考 (比例原則) |
引用:
也可以穿上狡辯西裝替加害人狡辯脫罪......拿錢給他立場就可以馬上轉變... 法官的判決除了看檢察官呈堂證供與法庭上的雙方交鋒,最重要的是法官的心證... 這傢伙如果態度不那麼屌會裝會演,肯定沒有死刑最多是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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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先射箭再畫靶,反正他說了算~~~不爽去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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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是美好的...:on_83: 現實是悲慘的...:on_36: ========== 台灣不存在真正的【終身監禁】呀... 如果有的話 (例如關在外島, 一輩子與世隔絕, 直到老死, 用這樣的無期徒刑拿來代替死刑), 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反對廢死了.......因為犯人的再犯率是100%呀... ----------------- 問題來了, 為什麼會有一堆律師要幫死刑犯辯護呢?? 因為很多有錢人家的公子哥, 在嬌滴滴的環境下長大, 超有可能發生相同的問題, 只要自己有類似的辯護經驗, 到時候這些人就會捧著大把鈔票上門, 拜託自己幫忙辯護........... 現階段是為了磨經驗, 為了日後的好日子, 才幫這些殺人犯辯護的... (要讓這些律師醒悟, 只有在他們的至親, 尤其是自己最疼愛的孩子, 被殺掉時.....他們才會醒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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