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路邊聊半小時交換LINE 女騎士告他性騷
女騎士控訴,潘男將她攔下,對她言語性騷擾,還摸她胸部、臀部,甚至偷走她的包包,告他涉性騷擾、竊盜等罪。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潘男供稱,他與女子坐在各自的機車上聊天,沒有偷摸對方,也沒有言語性騷擾,更不可能偷對方包包。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將機車停在路邊27分鐘,未拍到潘男竊取女子手提袋畫面。新北地檢署認為,女子與潘男在路邊交談了27分鐘,兩人還交換LINE帳號,認定潘男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50406/587337/ =========================== 我個人用line有個習慣,就是會把真實世界且常常聯絡的好友才會加入,如果是網友或久久才 見面的朋友或碰過的人我就不會加入,而且說真的line電腦版我不想說因為除非是公司用否則 我不想隨意把私人帳號拿到公司用 |
那為何這女子要提告呢???
公然猥褻, 妨害性自主, 還加上一條偷竊 這簡直是要置那名男子於死地了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0:21 A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