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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張罰單po網12分鐘 630條留言光速文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81833.html)

lutunhsiang 2015-10-17 12:06 PM

這張罰單po網12分鐘 630條留言光速文
 
現在人很喜歡利用臉書,尤其喜歡將消息po至粉團,而這則發至《爆料公社》的貼文,幾乎是引爆土石流般的回應!

女網友今天下午po了一張罰張,她不滿寫下:「弟弟在汀州路上放親戚下車,煞車燈跟門都開著,政府這樣亂開單的嗎?如果我們真是併排停車,開單都問心無愧,但只是短短的十秒鐘...這樣就像計程車靠邊載客上下車,需要違規開單嗎?」

這張貼文,引爆網友不滿轟女網友討拍失敗!「併排還車門開著,是想殺人嗎?」、「自私鬼,違規就是違規」、「偷東西還在管偷多久的嗎?」、「問題不在10秒吧!併排有多危險」、「自己的方便,造成別人的不便」,由於這篇引發公憤,就有網友驚呼「留言也跳太快了」、「又是光速文」、「留言快到看不完」、「討拍被射爆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51016/71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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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負面報導只是問題是現在為何有些人不遵守交通規則,被警察開罰單就要把罰單給PO

上網甚至開始批評,說真的這罰單我不覺得警察哪邊有錯,如果這時候有機車撞上去導致

別人受傷或死亡請問誰要負責???就跟馬路上很多人騎車安全帽都沒有扣好甚至沒戴安全帽

的,甚至還有逆向還有蛇行的,特別是鄉鎮地方沒戴安全帽就騎車的人說真的不少

a471 2015-10-17 01:17 PM

想也知道它的危害程度比較高,所以警員先開這種違規的單.....

萬一有人出事,上法庭後民、刑事判決結果絕對超過這罰單上的數字.....

它應該挑不構成併排的地方來停車,除非他的親友支體不方便..

YaYa07 2015-10-17 06:16 PM

那些罵人的這輩子都沒並排違規過??? 鬼才相信
首先政府規劃的停車位太少, 停車位上幾乎都是很少有空位
別以為停在路邊就是合法, 紅線上照樣是違法要開單
一般我們路邊根本沒設置臨停上下車的位置
請問合法停車要到哪停呢???

kyo111111 2015-10-19 07:38 PM

那個社群我也有加入 名稱叫 爆料公社 不好加 人數太多 要踢掉一些潛水的 才有名額可以加入
會員有好幾十萬人 很扯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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