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產粥店內穿高跟鞋滑倒燙傷 怒告店家不起訴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女子穿高跟鞋到海產粥店消費,疑因地板油膩濕滑,不慎滑倒時翻倒桌上熱粥,燙傷右手二度燒燙傷,女子怒告李姓店家業務過失傷害,雄檢今偵結,因無證據而不起訴店家。
被告李老闆堅稱海產粥店都是下午4點開始營業,店內都是關店才清理,去年6月間,吳姓女子到店裡消費時間是下午5點,地板已經乾了,況且,開店也會注意地板是否濕滑。 檢方傳喚2名服務生,發現說法和老闆相同,也沒有人翻倒東西,並提及當時曾聽隔壁桌客人說傷者穿高跟鞋拐到,不小心跌倒等語;不過,吳姓女子直指地上濕滑,才造成她跌倒,雙方各執一詞。 檢方認為滑倒的原因很多,或因穿著高跟鞋不慎,或行走重心不穩而摔倒,各種情況都有可能,對於吳女的指控,因無合理可信的證據佐證,故不起訴店家。 來自: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ngnews/1487609 ============================== 我覺得女生穿的高跟鞋是在重要場合或婚禮這種場所才會穿的,再說高跟鞋會造成摔倒或滑 倒這新聞很久之前就有了,高跟鞋拐到腳這google一查就可以查到很多,所以代表當初設 計高跟鞋的設計者沒有想過會造成這些問題吧 |
恩,這個法官判的不錯,確實跟店家無關........:on_07:
|
現在的人反正都在賭運氣
說真的搞不好說實在的就搞到錢了 恐龍法官那麼多, 多告幾次總有一次中獎吧!!! |
引用:
|
要是我穿拖鞋在路上跌倒 是不是也要怪政府 告政府把路弄得太爛? 要求國賠?
拍尼當 搞消郎:on_56: |
在台灣刑事沒事不代表民事不用賠
業務過失傷害罪,不是自己認定的,就算真的是地板濕滑也得要拿出證據 可是民事完全不同,在你的店燙傷,法官判賠的機會很高 之前有個案例,媽媽帶小孩去逛童裝店,小孩太皮去爬放衣服架子 不小心摔下來受傷,媽媽去告民事,法官判店家賠幾十萬 店家很冤,明明是媽媽自己沒看管好小孩,責任卻全推給店家 店家很無奈的說,以後豈非要請專人來盯堅店內的小孩一舉一動? |
法官不能判有罪呀!!!
不然以後下雨天在馬路上摔倒 大家都可以告政府了啦!!! 很可能的情形是走在馬路上不斷看到有人摔倒 這畫面也太讓人不忍目睹了吧!!! |
引用:
你可以控告縣市環保局清潔隊瀆職清掃不力要求國家賠償...:on_14: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8:17 P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