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段宜康揚言提告人母女檢 女檢最新回應
http://udn.com/news/story/2/1284021
新北地檢署去年偵辦一起黑心食品案,查獲周姓業者涉嫌將工業用「無水石膏」冒充食用石膏,提供下游廠商製成豆花,周被起訴全案審理中。承辦檢察官黃孟珊在臉書貼文指控「某段姓立委」施壓食藥署,把工業用石膏列入食用範圍,被影射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天表示,黃的指控無的放矢,他下周提告。 今天清晨4時許,黃孟珊安頓好三個月大的孩子,再度針對段宜康的說法在臉書提出回應,她沒有化工背景,但是她有醫學背景;偵辦期間,有函詢過食藥署,食藥署回函「無水硫酸鈣非我國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因此依法展開調查、聲請羈押。 黃孟珊指出,她只是對於偵辦過且偵結起訴的案件發表言論,沒有任何政治立場,希望不要因此被政治操作;她身為基層檢察官,只希望對於社會治安或食品安全能有一點貢獻,如果段宜康要提告,她虛心接受。 黃孟珊表示,最重要的是,民代無論基於何種理由,都不應該介入偵辦中或審理中的司法案件,否則何來三權分立? 新北地檢署去年偵辦永昌化工涉嫌將「無水石膏」(無水硫酸鈣)冒充成食用石膏,賣給下游廠商、食品商製造豆花、豆腐牟利。檢警調查,業者涉嫌從大陸進口六噸無水石膏,送驗後發現含鋁、硼、鋇、銅等多種重金屬。 全案去年底偵結,檢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虛偽標記商品與販賣該商品、詐欺等罪,起訴周姓負責人。 承辦檢察官黃孟珊昨天在臉書貼文,指「段姓立委為替大老闆解套,經一年的奔走,不斷向食藥署施壓,成功讓無水石膏納入標準,『身為承辦檢察官真的感到痛心及無奈』。」 文中提及,該名立委在她偵辦過程,即透過備詢法務部的機會,向基層檢察官施壓,「在我忙得不可開交之際還要應付來自法務部的傳真。」 黃昨天受訪說,政府應該保護百姓健康,而非為特定財團修改法條。身為母親,她對自己孩子、及台灣下一代,可能因此繼續暴露在食品不安全的環境下成長,感到氣憤與無奈。 黃表示,臉書原本只想給好友看,沒注意到文章隱私設定公開,輾轉流出很意外;新北檢指出,全案檢察官以被告相關事證依法偵辦、起訴,對黃個人貼文行為,不予評論。 段宜康昨天在臉書回應,去年接獲周家人陳情,指無水石膏在國外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他找了周家人和食藥署科長、科員及技正來開會;食藥署會後指出,台灣的食品添加物是正面表列,沒列入許可當然不應添加,但先進國家都許可無水石膏當成食品添加物,他們從來沒注意無水石膏在台灣居然沒被列入許可,也從來沒有取締過,也就沒有人知道必須申請列入許可。 段宜康說,會議結束後,他建議永昌化工盡速提出申報,他就沒有再管過這件事,他做的只是接獲陳情之後幫忙找食藥署來開會。黃孟珊指控他利用質詢時向法務部施壓,並要求釋放周姓負責人,根本是無的放矢,應拿出證據。 黃孟珊昨在臉書爆料後,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轉貼文章並稱段宜康為「可恥的段姓立委」,國民黨中央也批評段宜康。段宜康說,黃的離譜言行,傷害了他的名譽,也毀損檢察機關形象,他下周將對黃孟珊、蔡正元及國民黨提告。 =========== 宇昌案效應?? 不知是什麼狀況... 連檢察官都覺得不敵 司法關說 選擇在網路訴諸正義 從不得添加 關說後變成 合法添加物 真的什麼碰到綠都能轉彎 當初 添加此物的豆腐被媒體說的又是多黑心 藍綠都罵 事到如今 綠粉絲跟著幫腔 外國都沒問題 段呆沒錯 但卻忽略了 黃孟珊指出 因為無水石膏在鍛燒過程,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所以才比照美國、歐盟的標準,在「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暨規格標準」只表列二水石膏,「但某立委為了替大老闆解套,經過一年的奔走及不斷向食藥署施壓,成功讓『無水石膏』納入規格標準中(比照中國大陸),身為承辦檢察官真的感到痛心及無奈!」 的重點 再看看小陰 拉抬柯建銘 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是她認識的「最耐操立委」,對議事規則、法案嫻熟度無人可比,絕對不能讓他離開立法院 與 國民黨挺王當第一 三合一真是本週 最讓人做噁的事 |
這當然是檢察官的錯
想當年王院長也是如此關心柯總召的案子 不也是很光明正大的事嗎??? 這是關心, 段委員關心支持者的案情罷了 這台灣只有藍色委員官員才是關說 錯了!! 王院長也是藍色??? 哈哈!! 我說的是骨頭顏色 |
有就有 ... 沒有就沒有 ... 來看好戲了 ...
|
民進黨那麼多政客
女檢察官何必指名段某人呢??? 段某人也不是省油燈無名小輩 不過是個食安小案子 有必要去無事生非嗎???? 立委關說施壓本是常事 只是被綠政客們常拿來整肅異己 現在反成了民代們的原罪 |
有的時候覺得很難過
台灣到了已經沒有對錯、只有政治的地步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偏偏政治就是在搞灰色 這樣台灣會進步嗎 ? 應該是對人體有害、甚至只是有疑問的 就該用高標準來面對 生命無價啊 難道不是嗎 ? 政治爽了這一代的人 卻可能害了下一代的人 |
如果今天是影射泛藍立委
你就會看到很多人跳出來罵了 我們是連豬都不如的三等公民嗎?? 可惜!! 今天出事的是綠色立委 那些酸民就都出國採購去了 不是沒有是非黑白, 而是看顏色決定而已 |
套句COP的話............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
假如這起豆花案真的是台灣食品添加劑規範跟不上國際標準(落伍了) 那行政程序上我們該如何補救? 就當下司法程序上確屬違法,但就國際標準與規範中尚屬合理,那也該等司法程序 走完後如有必要再於予行政救濟呀.............例如犯嫌入監服刑,因為案例關係於 予減刑多少....行政上我們再修法改正,使法條跟得上時代與國際規範... 他這種案子還在司法程序走,他老兄就另闢戰場使法條改變,導致司法程序結果變 "合法"........很熟悉對不對?! 就像大學教授的行政費問題......藍綠雙方條件交換,你救顏我救CO,我們二一添 作五一起搓湯圓,讓結果皆大歡喜......各取所需,所以教授們拿國家錢謀私的行為 就解套了... |
合法???
那怎不說基隆市長官說紅單呢?? |
不過台灣有很多法令規範,確實是停留在那種 20~50年前的水準 ...
當然人民也好,民代也好,幾乎也是差不多那個水準 ... |
美國很多法規也都停留在200年前
不是每個法規都必須是新的 美國也想改某些法規, 一樣也改不了 民主政治就是這樣, 有時是比不上專制政府的 我們最該立法的是不准民代關說或關心吧!!! |
引用:
比方說,官員會說"國際標準",什麼都要跟國際接軌 其實就是食品商向政府施壓,或是找立委施壓,不然,以我國官員混的程度,絕不會吃飽沒事找事做去改標準 國際標準合不合理?得看國情,不是人家標準怎樣我們照跟不誤 畢竟,歐盟標準就是他們歐洲人的體質作為研究對象 除此之外,飲食習慣不同,就像豆花這類東西,我們國人幾乎天天都有人在吃 可是外國人很少吃到,可能十年才吃一次的東西,標準要求不高,也不會吃出來什麼問題 |
什麼國際標準, 根本是玩弄一群白痴的
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允許工業標準的東西拿來當食品級 如果可以拿來當食品級使用, 那還他X的需要分工業用與食品用嗎??? 那些官員民代根本是拿文字遊戲來騙群眾 如果工業用可以當食品使用, 白痴智障才會去製做食品級的東西來販賣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需要鬼扯一大堆嗎??? |
引用:
|
引用:
醫療級、航太級、商用、家用.... 就有回我去市場,一個跟媽媽買菜的弟弟問"為什麼賣蝦子的要用到氧氣桶?" 除了解釋原因我還得跟他強調賣蝦子用的氣體是"工業用"而不像醫院裡面用 的是"醫療級氣體".... 假如可以用工業用的醫院幹嘛買比較貴的醫療級氧氣.... 那群活屍級公務人員絕對不會吃飽沒事幹去修訂標準~~~這我100%同意 |
引用:
投一票 國際有國際的標準沒錯 (以下都只指 食品 方面 , 有些標準可是全世界都通用的) 大部分的國際標準也的確因為各國法令或商業或政治考量不同有所不同 像有的國家農業出口超強 就會真對農業訂立對自己有利的法 總的來說 基本上遵循國際標準並沒有錯 錯是錯在 打著國際標準的旗子 行鬼扯玩弄之實 超級不爽的啦 把大家當白癡 記者也不去做功課 一個比一個懶惰造就了一個蠢社會 等級不同 用途不同 自然標準也不同咩 真的很不想蠢下去 但是又無力改變這社會:on_71: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2:21 P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