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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宅王」殺女友 願賠千萬換免死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大土木系高材生「台大宅王」張彥文,去年9月狠砍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還當街親吻林女下體;台北地院昨開庭辯論,張昨表明願負一切賠償責任,並向林母鞠躬道歉,台北地檢署當初起訴時,具體求處極刑,檢察官昨改口求處「無期徒刑以上」之刑,宅王有機會逃過死刑。全案辯論終結,訂於明年1月15日宣判。
檢改求處「無期徒刑以上」 依先前所做的精神鑑定結論顯示,張男犯案時,精神與意識狀況沒有問題。張彥文昨當庭表示後悔,表示會負起一切責任,並未請求法官輕判;辯護律師楊傳珍主張其良心未泯,且有心盡力彌補死者家屬,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林母則向法官表示,女兒是她的掌上明珠,卻被張男如此殘忍地奪去生命,她夜夜以淚洗面,希望法官還她女兒一個公道;委任律師李慧珠說,張男手段凶殘,沒有悔意,且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她的理解,檢察官論告時求處無期徒刑以上之刑,並非退讓改口。 林女父母附帶民事求償1261萬餘元,先前張男曾在看守所多次寫信尋求林女父母原諒,還主動寫協議書,表明願意賠償家屬1000萬元,其中200萬元由父親代付,他自己付800萬元,但又提到,若被判死刑就不能付了,林女父母對此說詞很不滿,談判因而破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38029 和解可以換取減刑 用錢可以減低判決的刑期, 對還是不對呢?? 一年多前很轟動社會的案件 加害人很變態的瘋狂殺死女友, 並親吻下體 經過一年多了居然還沒判刑, 一審還沒結束 確實真的很緩慢的法院審理 頂新黑心油事件也差不多時間發生(10月) 檢察官十幾天就起訴, 最近也判決了 一個情殺案卻需要更長的時間 想要錢來換取免死令牌 這是好還是不好呢 以死者家屬來說真的是情何以堪 我覺得這男孩的心理有很大的問題 日後再犯的機率很高 |
判死就賠不出來
200萬父親付 也就是可以解讀成兩個方案 A)判死+200萬 B)800萬+200萬 c)一毛都 (不敢講實話) 只要耐性還沒被消磨光一般人都會選... 這種說詞真是判算用盡 他覺得可以工作所得800萬 但實際上真要是重邢犯假釋能賺這麼多? 到時食言 (又很多薪水自動扣底 最後就因此...) 司法也不會說關回去 法官也不可能重判 結論就是 死到臨頭還毫無悔意及教化可能... |
查清楚了就別拖了~~~發一顆.45解決此案:on_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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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來讓死刑犯自己決定槍決的死法 ... |
這傢伙不是普通的噁心...早死不超生...快滾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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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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