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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贈120元禮物…賄選不起訴 法官判當選無效
送120元的禮物算不算賄選?新北市瑞芳一名黃姓里長當選人被指控贈送120元的禮物行賄,儘管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曾經訂定30元的賄選門檻,但基隆地檢署卻認為這個金額不至於影響選民意願,因此不起訴;但法官認為,賄選風氣不可長,因此民事判決當選無效,形成院檢不同調的局面。
「已經心灰意冷,我跟法官說,我真得很累了!」對著鏡頭,瑞芳區新峰里前任里長黃連秀英滔滔不絕,去年她因為對手黃茂峻贈送120元伴手禮涉嫌行賄里民而提告,沒想到基隆地檢署認為120元不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願,因此刑事部分不起訴,黃連秀英不服氣,改提當選無效訴訟。 基隆地院認為,法務部曾訂定30元賄選門檻,加上賄選風氣不可長,判黃茂峻當選無效。基隆地院刑事庭長王福康表示,「在檢察官偵查中有講到,他們(選民)收了人家(黃茂峻)這個東西,不投給他會不好意思,所以顯然有動搖到人家的投票意志,所以判決他當選無效。」 黃茂峻接受《東森新聞》電訪時回應,「我都交給律師處理,(記者:會再上訴嗎?)我再跟律師研究。」得知判決結果黃茂峻也很驚訝,本案緣起新峰里一間宮廟去年10月舉辦進香活動,黃被控在選舉期間贈送120元伴手禮給80多名團員,還用大聲公拉票,最後果真以71票之差贏了黃連秀英。 如今黃茂峻被判當選無效,黃連秀英覺得法院還她一個公道,但面對前法務部長認定的30元賄選標準,現任法務部次長謝榮盛這麼說。「那30元是一個參考的價值和數目,最重要的還是檢察官,他看每個案件具體的認定。」新北市里長涉及賄選,檢院在刑事、民事罕見出現不同調,也在大選前敏感時刻引發關注。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207/609355.htm 現在120元能買什麼呢?? 他XX的!! 豬肉一斤都不只120了!!! 這年頭有人會因為120元的禮物就耿耿於懷嗎??? 台灣人如此賤價??? 什麼年頭了!! 一坪房地產都要幾十萬起跳的年代 他X的!! 還有人會把120元禮物放在眼裡 選舉根本不該送禮, 一毛錢都該算是賄選才對 收禮的更該判重刑, 看誰以後敢收禮 |
那那些收禮的80人都應該已收賄罪一起送辦
比較能服人 比較好奇 市價120元的宜蘭名產 不知是什麼? 一把蔥嗎? :on_87: |
會不會動搖投票意向得看人的水準~~
120對我們高雄陳媽媽來說看不在眼裡,他們當年企業送禮門檻太低還會被換貨呢.. 對窮人來說可就不同了,可以買幾個便當、食物飽餐幾天... |
引用:
送了120元的鳳爪啦!!! 主要應該還是在送禮的同時 還做了心理喊話 結果就無法逃脫聯想了 一個里長選舉都要搞活動送禮 更何況更大型的選舉呢?? 真的該廢除傳統的選舉方式與拜票了 一律都以電視辯論來取代 凡是任何其他宣傳活動都在違法 可惜立委諸公怎可能同意呢??? |
炒米粉、控肉飯、貢丸湯 ... 照理講出現在選舉場合 ... 有嫌疑
但也是有人抗議而不了了之,結果選舉場合下,都還是有這些東西 |
引用:
贈品就自動原子筆、便條紙比較常見.. 食物....領過一顆肉包....是元旦升旗活動人家來拜票時發的 我在同學家曾碰過這種事............ 嘟~~~~嘟~~~~對講機電鈴響起,我同學派我去接幫忙開門 拿起話筒後對方:ㄟ~~歹意思打擾,請問你家幾個人投票? 我不假思索的回~~~6個 對方:厚~~~~請你們喝茶啦~~歹意思給你們打擾 沒了~?! 兩天後我同學說他媽在信箱中"撿到"六千元+一份選舉傳單....:on_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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