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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4命24傷 鄭捷判賠1億
【黃哲民╱台北報導】殺人魔鄭捷前年在北捷犯下四死二十四傷慘案,一、二審均判他死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民事求償部分,鄭捷對被害人請求的金額一概沒意見,甚至拒出庭,台灣高等法院昨再判他應賠三名死者的家屬與傷者共八人,共六千一百三十九萬元:加上鄭捷先前已被判賠確定的近四千萬元,遭判賠金額已逾億元。
鄭捷目前仍在押,不知其回應,但他名下並無財產,雖然判賠金額逾億元,但受害者與家屬恐拿不到賠償金。死者李翠雲的弟弟李瑞昌獲賠一千六百萬元,他昨受訪說:「只是討回一個公道,根本拿不到錢。」獲賠兩百萬元的傷者陳家慧說,鄭捷在民事庭表示接受台大醫院做的精神鑑定過程與結果,她會請求最高院採用鄭捷此供詞。 高院將定生死 鄭捷(二十二歲)前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在捷運板南線龍山寺站開往江子翠站的列車,持鈦鋼刀隨機刺死四人另造成二十四人輕重傷, 其中兩位傷者未提告,一、二審均重判鄭捷死刑,且痛斥他:「性格如豺狼般兇殘無情!」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近期將開生死辯論庭。 鄭捷犯案時滿二十歲,父母無須負連帶責任,他名下也無財產,對被害人求償照單全認,包括被判賠死者潘碧珠三位家人及蕭姓傷者七人共約三千萬元;賠償新北地檢署支付死者家屬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八百五十五萬元。其中新北檢的八百五十五萬元,恐須全民埋單。高院昨判賠部分,是死者解青雲、張正翰與李翠雲的家人共六人,及傷者陳家慧、史艾芙琳兩人的求償案。 8人獲賠6100萬 鄭捷起初拒為此求償案出庭,僅在看守所內透過視訊冷淡說:「願照對方要求賠償,我放棄出庭權利。」法官昨因此判鄭捷須全額賠八人,共六千一百三十九萬餘元。可上訴。 鄭捷被索賠現況 ◎死者潘碧珠家屬3人及傷者7人求償 .鄭捷判賠3091萬元確定,但潘家須扣除已領被害人補償金110萬 ◎檢方付4死者家屬被害人補償金855萬 .檢方以支付命令索討,鄭捷未異議 ◎解青雲等3死者家屬6人及2傷者求償 .高院判鄭捷賠6139萬元 ◎北捷求償營運損失2062萬元 .一審認為北捷非刑案直接受害人判敗訴,北捷未上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以上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3%A01%E5%84%84 =========================== 我只覺得我國沒有一個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之前,就是要恢復死刑甚至財產終身捐給慈善 機構這規定,這賠償鄭捷也付不起頂多就是繼續被關 |
我們的賠償法是賠爽的
一開始是陳進興他們, 要賠上億, 結果呢?? 不還是一樣的求償無門 這種求償無門的, 法官反而都很慷慨 真的求償有門的, 法官就沒那麼大方了 往往都是賠個意思就好 像那些賣黑心食品的, 賣了幾十年, 賺了數不清的鈔票 結果法官都判賠一點小錢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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