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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工8度酒駕 檢察官罕見出勒戒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安南區一名李姓工人去年至今連續8次酒駕被逮,檢察官認為李已經酒精成癮,建議法官從重量刑,並讓李男自費到醫院勒戒。
40歲的李男有6次酒駕前科,去年12月中旬才服完1年酒駕徒刑,他8個月18、20日又連續在檳榔攤跟友人喝酒,事後騎機車返家遭警察攔查抓到他酒駕,兩次酒測值都高達0.88毫克及0.78毫克。 李男在2014年犯下的第5及第6次酒駕時,分別被判處8個月徒刑,應執行刑1年,他進入監所服刑後,去年12月15日出獄。但他出獄後,仍嗜酒如命,上個月18日中午在安南區安中路某檳榔攤喝完啤酒後,騎著機車上路,10分鐘後在本田路三段266號前被警察攔檢,酒測值0.88毫克;隔兩天後,他又到安吉路某檳榔攤喝啤酒後,騎機車上路,30分鐘後又在海佃路被警察攔檢,酒測值是0.78毫克。 檢察官審酌李世銘共有8次酒駕,去年底出獄又犯算是累犯,建請法官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被告多次飲酒後駕車,顯見其酗酒成癮,請依同法第89條之規定宣告於刑執行前施以禁戒。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ngnews/1834715 由酒駕就可略知戒毒有多難了 可能要送到西伯利亞勞改才可能有機會悔改吧!! |
應該送湯姆軍火公司測試中心當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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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次嘍~:on_07:
前天有個駕數百萬車主拒測的新聞 記者報的很嚴重 (罰九萬、扣車、吊銷駕照、駕安講習) 但想想... 要是mini也$多到不知怎麼花 也會選擇賠錢 台灣無照駕車被抓只要沒有事故發生就只是罰款了事 與 如是酒駕又超標0.72 變成 公共危險罪(刑法,跑法院) 一比... 所以啦很多法條的罰則都重看不重用了 (囂學生都懂得要如何抉擇衡量) 台南法院也很厲害 被看不起到此地步 大概法官是考量沒有撞死3個人以上 8次與0.8次沒差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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