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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0年前剛到多倫多時,我早就知悉最好的學區不在城中心(downtown),而是在我的孩子讀了大學後才搬到如今的約克區 (York Region)。 當年的香港人是在約克區的最大宗,然而在他們得知九七大限,並未如他們想像中那麼的負面時,紛紛賣房回港或甚至於舉家搬遷至中國大陸的深圳。 以當年的售屋之加幣很輕易的在廣州買更豪華數倍的新穎豪華西式洋房,開名車...就在此刻,我們的台灣移民們紛紛的在李登輝時期拼命的大量移民。 當時我正好在加拿大的國內在加東分部的某最大的移民公司服務,台灣人拼老命的賣掉台灣的房產,就到上述的約克區來填補了香港人的空缺,成了當時的最多數的華人比例。 可我們的移民們在不久後,被八九天安門事件後的超級大量的『在大陸參加與共產黨鬥爭對決之後的受迫害者』,很安全的搭乘一般的航班飛機直接以『旅客來觀光的名義』在多倫多『定居』下來。 他們並未在任何加拿大駐中國領館內申請政治庇護,然就在天安門的那些影片如洗腦式的一再重複的在各所有媒體上的播放後,加拿大聯邦政府為這些『安全離開中國又能以旅客簽證的旅遊身份』 迅速的在加拿大的全境得頒發了政治庇護,就成了所謂的如被遣返就會被殺害或嚴厲處置的『國際公約難民』。 他們早在飛機上全都撕掉了中國護照,從飛機馬桶沖走,並在飛機飛往北美的跨越全球最大面積的太平洋時,飛機把所有的僅存證據全都在高空釋放到了太平洋海面了。 此刻的台灣人的第二名移民比例又被龐大的大陸超緊急的難民們所比下了。這些大陸人也陸陸續續的選住了約克區。約克區就是英國殖民北美時期,在美國未搞獨立(美獨)前的約克區。 在加拿大部份的為舊約克(Old York),在美國部份的為新約克 (New York),按照發音直翻就是『紐約』。在工商業最盛收入全加最高的多倫多,到處都看得到大量的中國大陸人,台灣和香港人反而成了少數者。 但無論來自哪裡的華人,他們最喜歡的學區就在『約克區』,所以很佩服這些華人的愛子和栽培孩子心切的『孝心』。 就因為約克區從此之後到處都是中國面孔,縱使他們子女所用的背包(書包)是大陸廉價非常的貨色,穿著也是奇土無比,但是他們的學業成績卻是斐然到令到加拿大主流社會非常的驚訝! 所以說,孟母三遷是有道理的。可是西方人除了猶太裔外,他們大部分都不相信往好學區送孩子是好事,但卻對於好住宅區卻是謹慎的選擇,所以都遠離了華人聚集地區。 例如在大多倫多室內,主流的白人早就都遷居到郊區或開車一兩個小時遠的純住宅區,是開時速100公里的高速公路而非市區的60公里的本地道路之遙遠的地區。 在美國,生不起病,打不起官司,交不出房貸或車貸,交不起昂貴的學費都是最基本的常識。除非你是精英人士且收入豐厚,否則移民美國都是在最下層苟活。 台灣人去到那裡根本就只聚居在小圈圈內,完全不融入主流,也難怪會讓主流視為怪胎。例如不熱衷參與政務或選舉,好打現金工逃稅,不注重衛生,講話喧嘩吵雜,不注重別人的隱私等等。 在美國要是混的好的話,不妨看看他們平常不慎外流在社群媒體上的照片就可一目了然,那是生活水平的判斷基礎,他們的財力單薄,社會地位低微,頂多只能以美國的虛名來自己騙自己。 再者就是健康的氣色,得意的事業成就,它們是判斷是否能年輕健美或身體強健到『樂不思台』的在美國適應完美的生活?但台灣的美國的公、移民們卻如鮭魚般的拼老命海量回台看超級廉價的健保,這就是最大的諷刺。 移民是移假的?連連的回娘家,真沒骨氣外,回台也昧著良心的吹噓著在美國有多成功又有多屌的『篡改故事』,別讓他們騙了,美國的那些便宜到爆的房子,能真正一次付清的人也是極少數,全民大多背負了一屁股債。 更何況如果要拿福利或政府援助的話,有房地產是拿不到的,但是交通用的車輛除外。很遺憾的是,有許多的台灣『朋友』們便是如此的在苟且偷生,這種不作貢獻的移民,美國人會歡迎? 美國的政府從總統到聯邦以及地方政府全都是軍火商輸送利益的受惠者,他們會當真贊成禁槍才怪! 事實上在美國報案警察可在5分鐘內,警車可以群集的趕赴(緊急事件,如果撥打911緊急電話的話),完全不必靠槍械來解決。 自己私下以槍械對付罪犯在後來上庭時也要很掙扎,因為合理自衛的原則很嚴厲,防衛過當自己也會被對方的律師告到破產。 加拿大聯邦全境完全沒有所謂的自衛槍械,能合法擁有自衛槍械者為警察、運鈔車守衛、律師、檢察官和法官。人民所持有的槍械僅供狩獵和娛樂(射擊運動)之單純用途, 加拿大全國嚴厲執行能隱蔽攜帶的短槍之法律,但卻對無法輕易隱蔽的步槍完全不禁止。 美國人的自大可說是非常的狂妄,大多數人只記得他們曾在韓戰被中國大陸不怕死的軍人打敗,其實他們在早年曾大量的由南至北直接的瘋狂的揮軍入境侵略加拿大, 結果正規軍被加拿大的民兵和原住民激烈的反擊,打到只剩下少數的逃兵竄回美境,從此再也不敢再犯。 有常看 UFC 的人可能曾看過加拿大魁北克的 G.S.P. (Georges St-Pierre) 的這位格鬥好手,一旦與美國對手比賽時,全場的在地美國人就狂喊 U.S.A 喊個沒停,但在 G.S.P. 屢屢的打敗對手後卻都變成了啞巴,全都陽痿了! 美國人在越南也吃了大敗仗,但那是耗時非常長的戰爭,反觀韓戰中的大陸部隊,以超短的時間就把美國和聯合國的龐大精良裝備的部隊,打到他們在後來的眾多回憶錄上敬佩中國軍人到不行,他們的印象是中國軍人不怕死。 在美國你一定要有創新一切的真本事,那才能真正的成為典型的美國人,任何自劃界限的保守貨色,充其量只如當年五月花剛抵達美洲時般的無能。 孫孽子的父母心態是台灣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大失敗的反射。連遊民只要交學費就可輕易獲得學位的情形下,能教育英才才怪! 在北美的大學很好進,但要畢業卻困難的很,特別是那些菜英文的水平來北美唸書根本就是緣木求魚,所以男生用賄賂的收買教授,女生就用肉體來交易,這樣的叫留學?見鬼了! 不知緣由的父母也就想讓自己的孩子不要在極度惡劣的臭醬缸內輪迴,當然也就想為孩子鋪陳海外之路,而留學就是個觀察並嘗試想方設法留在外國的最佳途徑。 在北美,若非本地移民或公民,學費高到不得了,有錢就沒話說。但是台灣學生們連自己的台語都講的2266,更別說是大量帶有捲舌音的國語了。 例如,『這是事實』的四個字,它們全都是捲舌音,但...台灣人口口聲聲說是中華文化的守護者可卻全說得不倫不類的,這是國語教育上的徹底大失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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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一開始說他沒槍
結果找到了他自組的90手槍 不說實話的嫌疑人還能相信他是無辜的嗎 還能相信他是開玩笑而已嗎?? 如果他真的只是開玩笑 最好一開始就全部說出來 被找到了事證才肯承認的話 只怕就算是七八星的律師也幫不上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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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庭上要想法子來圓謊,越圓破洞越多,越容易被識破底細,法官有時候會宣布延期再審, 因為無法採信被告的證詞,就送回大牢去蹲,並指令被告方的律師要充分準備才上庭。 |
這事件也顯示出文化差異
台灣這邊孫家的圈中親友,都跳出來護航,開玩笑啦..小孩不懂事..不要落井下石.. 這孩子很乖..很善良.. 還有個大哥級的藝人說男生喜歡玩槍很正常...要求外交部介入.. 媽媽上節目談到過去暴打別人,一副很得意的樣子,完全沒覺得自己有錯 孫是高中生,在美國的文化重點是已經18歲成年了 如果發生在台灣,高中生這個身份就成了保命符 大家還記得所謂太陽花學運,只要打著學生的身分,即使行為過當及違法,完全可以體諒 最惡心的是,社會上的輿論動不動就用"這些孩子們"來形容太陽花的學生 有沒有搞錯?他們的人全部都成年,還有人是研究生差不多三十歲,還用孩子來稱呼 偶然跟同事們開玩笑,我這個老屁股也想弄個學生身分來防身 鬧出什麼事,就說自己是手無寸鐵的學生,我可不可說我仍保有童心,大家不要跟我計較? 這一招也許在台灣管用,在美國人家就看你是否成年 手上有槍亂殺人就是殺人機械,還管你是不是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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