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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 2018-09-10 01:17 PM

前高院庭長李文成涉偽證判刑6月 檢方通知月中執行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藉擺平官司名義,向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收賄,檢方偵辦期間,陳哲男找時任高等法院庭長李文成指點關鍵人士作偽證,李因幫助偽證罪被高院判刑6月確定,台北地檢署傳喚李9月底報到執行,若李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獲准,須負責清掃整理工作1080小時,才能替代入監。

依法偽證罪不得易科罰金,但李文城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若聲請獲准,依規定每6小時社會勞動可折抵1日刑期,李被判刑6月,應服90日社會勞動,每日以6小時計算,總計須服1080小時。

陳哲男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期間,允諾梁柏薰可為他擺平官司,收賄6百萬,並將梁的支票交給前凱撒三溫暖業者、綽號「楊醫師」的楊振豐,再由楊拿給劉幸宜提示兌現。梁後來隔海爆料,檢方分案調查。

陳哲男與楊振豐、劉幸宜商議將支票混同在楊振豐和梁柏薰的金錢往來關係內,與陳哲男無關。檢察官傳喚劉、楊之前,陳約李文成到楊位於北市中山區的私人招待所討論如何因應。

雙方確認楊振豐和梁柏薰是舊識,曾有支票往來後,李文成認為,如將支票指為楊與梁之間的金錢往來,檢調不易查明。

楊振豐一度幫陳哲男作偽證,後來被戳破,陳因收賄與偽證罪判刑確定,入監服刑不到二分之一刑期已假釋。李文成案發後退休,他被起訴幫助偽證罪部分,高院更三審判六個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5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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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久以前的案子
主嫌都定案這麼久
偽證共犯 拖到退休後才確定...
果然是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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