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德遭彈劾 內政部:依規定可續代理宜蘭縣長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於任職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兼任「白馬花園屋」民宿及「長安文創有限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禁止經營商業之規定,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李月德提案,彈劾陳金德。
不過民政司副司長鄭英弘表示,依照停、解職規定,並沒有彈劾這一項,因此陳金德並不構成解職要件,仍可繼續擔任宜蘭縣代理縣長,正式首長規定也相同。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374465 =============== 哈~好有效率 你的民政局規定 有 五院憲法層級高? 這款時常在毀憲的政府就是這麼無賴 法律沒寫的可多的呢~ 如果法律沒寫就由你來解釋 那要法院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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