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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7-31, 04:1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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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週刊指貪瀆 周錫瑋怒告

壹週刊昨天報導台北縣長辦公室主任麥安懷,疑收受百清開發停車場公司好處,還有縣府人員向百清索取千萬元疏通費,連縣長周錫瑋都遭點名使用過百清所提供的休旅車。

壹週刊:麥安懷出面收名車

北縣府高層昨天幾乎全體總動員,大動作提出證據反駁壹週刊報導,並前往地檢署控告壹週刊總編輯裴偉、撰稿記者溫惠敏及謝忠良三人加重誹謗罪,各求償五千萬、三千萬元,所得金額將轉作北縣公益使用。

台北縣政府在九十六年間陸續將路邊公有停車場委託民間管理,其中海山、樹林與汐止等區域的標案均由百清得標,百清開單收費,並按月向縣府繳交權利金。今年四月,百清未繳納一千四百萬元權利金,遭縣府解約並扣留兩千多萬元權利金;百清不滿,四處檢舉。

周錫瑋:接管送辦怎會收賄

周錫瑋昨天強烈駁斥:「如果集體貪瀆,縣府會將百清強制接管、移送法辦?」隨即委任律師陪麥安懷赴台北地檢署提告。

縣府晚上連繫上報導所指「入股百清」的麥安懷小姨子梁美嬌、「收賄白手套」張清洪,兩人都稱與百清是借貸關係,梁女還表示要控告百清總經理林鼎洪。縣府也強烈懷疑百清是壹週刊刊這篇報導的幕後影武者,今天將有後續提告動作,新聞處長謝秀棋說:「有絕對信心,會讓壹週刊刊死得很難看。」

北縣府:會讓週刊死很難看

台北縣議會民進黨團昨天要求周錫瑋立即停止麥安懷職務,縣議員李倩萍更稱早有傳言「搞定麥安懷,就能搞定周錫瑋」,據悉,縣府高層對這句話相當「感冒」,打算今天也按鈴控告民進黨團,且對於「報導偏頗」的平面與電子媒體一併提告。

副秘書長廖榮清指出,周錫瑋初上任時,因原先縣長座車年限已到,由縣府「立據借用」周錫瑋的福特休旅車,至九十五年初縣府採購目前使用的本田旅休車至今,並沒有使用報導所稱的車子。

周錫瑋說,壹週刊刊所說的兩輛車到底車牌幾號、送給誰,歡迎提出來讓檢調追查。法制局長陳坤榮強調,歡迎壹週刊提出兩輛賓士車號以利查證,「如果屬實,願將兩輛轎車贈送壹週刊,否則請壹週刊提供兩輛等值車輛,由縣府轉作公益用途。」

檢調:才接案怎跟監兩年

政風處則透露,百清去年高價搶標蘆洲、板橋海山、汐止三處停車場,例如蘆洲場底價七千萬元,百清卻以一億五千萬元權利金搶標,終因經營不善而出問題,縣府才會強制接管、提告,百清因此向監察院、北機組檢舉縣府。至於壹週刊指縣府將百清從冷門路段換區到黃金路段;交通局長林重昌強調,縣府從未「換區」。

壹週刊另指出,檢調跟監發現,百清總經理林鼎洪曾招待麥安懷與前縣府約聘人員張清河喝花酒。但辦案人員表示,「本案立案調查才一個月,怎可能在兩年前進行跟監,也不可能掌握林鼎洪付現金給梁美雲的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44500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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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既然已有檢調在查個人覺得目前就沒什麼好評論的

而這裡要講的是

怎麼從香港來的媒體都這麼 ...
TVBx、x果、x週刊
都唯恐天下不亂
雖然揭發弊端是好事

很明顯的
很容易從記者口語可看出
他們很多報導都是以灑狗血為出發點 ...
當然
台灣也有本土的媒體會這樣
只是比例上就沒有這麼偏頗了

大概這些媒體就是看準了
司法的牛車
短期內不會有什麼影響,所以以 收視/閱報率 為考量

而文中真的能讓
週刊死的很難看 嗎?

(如果 x週刊 是亂報的情況下...)
x週刊發行量 平均每期雜誌發行量為 10萬冊
每本99,1000萬只是一期的銷售額
而且媒體的最大收入不是賣雜誌
而是廣告
所以一期的未扣除成本銷售額一定大於 1000萬不少...

再加上每次法官根本不可能會對
賠償金額照單全收
大多數會打個 2~3折 (1000萬 -> 200萬 ??)

所以週刊會死的很難看嗎?
答案 當然是不會啦~

(別人會因為他亂報而不買嗎,情況不足以有大影響
當初
TVBx 記者蹲下報淹水、製播黑道嗆聲影帶的事件
多一粒 協助散撥走路工事件
... 都證明了
這只會造成短期影響...)
mini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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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c45 (2008-08-05),YaYa07 (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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