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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記者阮怡瑜、林良哲/綜合報導〕彰化縣43歲謝姓男子與12歲小六女生發生性關係,還哄騙她賣淫,短短9個月幫他賺進20多萬元,彰化地方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有期徒刑13年。謝某辯稱,他好心收留少女,反被恐嚇要錢,否則要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但他說詞不被採信。
判決指稱,謝某的女友與少女舅舅的女友是親姊妹,謝某因此常出現在少女舅舅家,與少女及少女的家人都認識,想不到,謝某竟私底下誘拐少女,在少女小學六年級時,曾四度跑到學校找少女,並將車子停在學校後門附近,直接在車上發生性關係。 97年12月間,12歲少女因為不滿母親要她做家事,還要幫忙照顧妹妹,想起謝某曾說要帶她私奔,因此打電話找謝某表明想離家出走,謝某隨即與少女相約,帶往台中市租屋處同居,同居20多天後,再以「為了我們的將來,妳要自己賺錢」等理由,要求少女到美容護膚店從事性交易。 少女不從,謝某就稱「妳不愛我嗎?」還騙說要存結婚基金。謝某給她假身分證,謊稱她已23歲,載著四處應召,先後在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與彰化縣多間護膚店從事過性交易,賺來的錢都交給謝某,直到去年9月,家人找到少女。 家人報警 他還裝沒事 少女的母親向法官說,謝某拐走女兒後,還多次到她娘家找弟弟,明知道他們全家人著急地四處找人,報警、求助媒體,甚至求神問卜,卻還裝成沒事的樣子,真的很過分。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gba5.html ===================================== 為何這小女孩沒有想清楚,年齡也差距太大了,就算年齡不是問題,但不覺得走在路上 人家還以為是父女或親戚的小孩,萬一小女孩懷孕,這老兄是否會養家活口照護妻小還不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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