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2-08-27, 06:19 PM   #1
YaYa07
管理版主
 
YaYa0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945
在線等級: 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預設 新聞轉貼 - 半夜警局前吹泡泡被罰寫悔過書 警方:屢勸不聽

新北市有兩名年輕男子,半夜不睡覺,無聊到在警局前面吹泡泡,結果被帶回派出所,結果還要寫悔過書才可以離開,但警方的作法也被不少民眾批評小題大作,對此警方則說,兩人屢勸不聽才帶回警局,而且吹泡泡吹到別人辦公的地方,本來就是干擾別人。

吹泡泡吹到被警察帶走,新北市有兩名不到二十歲的年輕男子,日前在凌晨時分因為睡不著,就在新北市海山分局的騎樓前吹泡泡,結果因為大量的泡泡不斷飄進派出所裡面,被警員發現,警員出來要求他們出示身分證,兩人也剛好沒帶,結果被帶回派出所,要求他們把附著在派出所桌椅上的泡泡清理乾淨,還得寫兩百字的悔過書,才讓他們離開。

海山分局副分局長陳金城27號表示,是因為這兩位民眾又把剩餘的泡泡水倒在地上,員警才請他們進來派出所跟他勸戒;但不少民眾都認為,只是吹泡泡就被帶回警局,還得寫悔過書,警方未免小題大作,陳金成則說,是因為員警現場已經口頭告誡很多次,但他們依然我行我素,才會將他們請進警局,而請他們寫個書面資料就讓他回去,也經過家長在場同意,並不是員警逼迫他們。他也說,在官署前面吹泡泡,吹到人家的門窗上,已經干擾到別人,不是小題大作的問題。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082700801.html

只寫悔過書....太輕了

這些人根本是故意挑釁
不然誰會無聊到半夜到警局門口吹泡泡

應該先關起來等個幾天再說啦!!
YaYa0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9317, 收花文章: 16146 篇, 收花: 52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a471 (2012-08-28),古里特 (2012-08-2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1:45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