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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名懷有5個月身孕的20歲黃姓女子,3、4天前與弟弟、26歲張姓男友從高雄搭火車北上,離家400公里準備赴基隆找哥哥後,再前往汐止1家檳榔攤謀職,但親戚拒收容她們,3人身無分文流落街頭。28日警方發現3人窩在角落,將3人帶回派出所安置並提供食物。
警方表示,3人先在網咖過夜,疑錢只夠1人包夜,另外2人在旁邊睡覺被店家趕出來。3人向警方表示,家鄉沒有工作,看報紙廣告北上要到汐止1家檳榔攤面試,警方主動幫忙聯繫該店家,店家得知她們處境後,同意提供工作及膳宿給3人。 以上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0121031/149756 ============================================= 今天有這本事把女生搞到懷孕,就有本事來養育,既然連自己收入都無法穩定,那請問小孩出生誰要養??何況高雄沒有工作可以找嗎?如果高雄沒有,那難道住在花蓮台東的人就要跑到外縣市去找工作???哥哥拒收也不能怪,因為弟妹來就算了,男朋友來幹嘛??他不會先找一份工作養的起小孩就好,真搞不懂這位老兄在想什麼 此帖於 2012-11-01 07:01 PM 被 YaYa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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