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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女童今午在內湖環山路一段、西湖國中旁遭殘忍兇嫌持菜刀斬首慘死。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聞訊後表示:「非常痛心!兇嫌的殘忍手段不可原諒!」王育敏說,本會期她已提出《刑法》增訂第271之1條修法,讓故意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法案已付委審查,她希望司法委員會儘速排入議程審查。
王育敏說,4歲的女童何辜,只是在路邊遊玩卻被剝奪生命,任何人都不該做這樣的舉動,為何兇嫌不能處以極刑?(黃揚明/台北報導) 以上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60328/826063/ ====================================== 我早就說過蓄意殺人犯或犯下不可原諒的罪行就是要死刑或無期徒刑,大家還說我這做法 不好,現在好了這無辜女童的性命誰要賠償阿?誰要賠這女童一條命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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