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治...就不會有清廉的政府
誰上來都是一樣的貪污腐敗
想想如果沒有法律的執法...誰還會在乎紅綠燈與停車格呢
同樣的...被政客掌握的司法下...還有哪個執政黨會在乎貪瀆犯法呢
道理就是那麼簡單...
再如何罵遍兩蔣藍綠...不過是罵的爽而已
難道我們就甘於罵的爽就滿足了嗎
不願再看到貪瀆腐敗...胡作非為的濫政府...那只有一條路可以選擇
那就是要政府將司法獨立...才能監控政府的作為
政府的作為被監控...只要違法就會有被起訴坐牢的可能
那才能導正政風....才能不會有腐敗貪瀆的政府產生
捨此不做..每天罵24小時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就算每年政黨輪替也是換湯不換藥的照樣胡作非為
台灣人民的腦袋是秀斗了...罵破嘴還不是都是一樣的王八蛋當政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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