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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11-22, 01:47 PM   #6 (permalink)
c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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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要自己找人蓋的話.價格跟工作區分至少應該這樣
1.建築師:設計費+建設局送照跑腿費
2.包商:每層樓的材料估價+工人工錢+週遭環境清潔維護費用
3.建材行:包商所估算的建材建議你事先找有熟悉的建材行.最好不要把這部分給包商.不然.會被賺很多.以後有糾紛你也會在這部分上頭痛.
4.水電包商:住宅的水電是小工程.可以找有合格的熟人就可以.
5.土地代書:找一個可信任的代書可以幫你確認工程上還有合約上很多事.這個他們比較懂
*另外特別注意的是.營造包商這部分雖然三層樓通常只是請小包商作而已.
但還是一定要簽約.簽約日期都要訂確切日期.例如94年12月31日完工.逾期罰款xxxxxx元.
千萬不要用"施工日期380天"或是"工作360天數"
這樣的含糊日期來簽約.那他到時候做不完.你很難告贏他.
因為他會給你扣掉歷假日.春節.年假....等.他給你開工了兩年.
說不定"工作天數"還沒到360天呢.

付款分期可以用工程進度來分.作多少付多少
開工日期.第1部分工程款支付日期.第2部分工程款支付日期.第3部分工程款
支付日期.完工日期.以3樓半的工程來說.可以分成這樣
第1-3部分可以用1-3樓完成來區分

建材部分自己掌握有很多好處.可以避免包商偷工減料.
也避免包商挪為他用.或是以建材上漲為由成本不符為由拖延施工.
也可以讓你的建設成本透明化.
cava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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