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虛虛
請問各位大大,"野蠻"這兩個字是不是像版主權威挑戰?有無違反版規?板區板主是否有公平處置?
若是"野蠻"無罪,那庸才,鸚鵡何罪之有?
請在看看加菲貓版主的回應#18 至此時事區的版主並未出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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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在這裡作個說明
這裡是時事區,所以由版主所管理
任何其他版區之版主進來發言,同樣接受版規之約束
若我在其他區,亦同
我們也是會員
所以任何區的版主進到別區去,就是會員
所以這與版主權威挑戰無關
我也向虛虛大說明過我的直屬主管了
愛跳舞區版、不飛主管、ec管理員、devil管理員
相信您也有印象
版主職權早已劃分清楚
只有主管級以上才有跨版區管理之權
不只會員,版主也是需要互相尊重的
造成您的誤解,還請見諒
其他部分我不作論述,因為這是留給大家去公評的
還請您寬心,大家都是盡力去維護自己的思想、職權甚或只是三言兩語的抱怨
討論沒有對錯,只是看最後有無共識
沒有共識,笑笑點頭
有了共識,甚至可以把酒言歡
實在不用所有會員來承擔您去留的責任
這對大家太沉重了
大家都是希望能輕鬆暢談的
虛虛大謝謝您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