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繫鏈 罰飼主
狗不繫鏈 罰飼主【95/01/27 民生報】
記者鄭朝陽報導
狗被捕 開罰2000元以上 不想要狗了 加棄養罪名
一名狗主人因不繫狗鏈,導致狗狗衝向車道慘遭機車撞死,連帶使機車騎士受傷,法院判飼主須負賠償責任;這種損人損己的現象經常在街頭上演,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決定從春節過後,對不繫狗鏈的狗主人開罰,一旦狗狗被抓到動物之家,一律開罰2000元以上;如果狗主人因此不想要狗了,還要以「棄養」罪名加罰1萬元。
北市動檢所所長嚴一峰表示,「遛狗繫狗鏈」規定已宣導四年多,台北市從未依據動物保護法對不守規定的狗主人開罰,許多狗主人依然故我,堅稱「狗狗很乖,放開了沒問題」,以致狗狗被車撞、被攻擊或嚇到行人的現象層出不窮,而日前法院的判決,正提醒了不繫狗鏈的後果與嚴重性。
台北市動物之家裡,經常有狗主人根據掃瞄晶片認領家犬,嚴一峰說,過去基於宣導考量,盡量以道德勸說狗主人配合繫狗鏈規定,但許多狗狗屢次被環保局捕狗大隊抓到動物之家,差點面臨安樂死命運,顯示狗主人並不尊重狗狗的生命和他人的權益,因此,他決定結束四年多來的宣導期,春節過後開始祭出罰則。
根據動保法規定,一般家犬因掙脫或蓄意不繫狗鏈,至少可罰2000元,但動檢所實際執行時發現,要舉證狗主人不為狗狗繫狗鏈相當困難,因此只要狗狗被抓,不論理由一定開罰。如果狗主人蓄意棄養,或未由成年人伴同在外,不但可沒入家犬,還可罰1到5萬元,沒入的家犬則轉介民眾認養。
此外,台北市環保局表示,餵食野狗行為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取締,如此與不繫狗鏈的處罰相互配合,才能有效減少街頭流浪犬的產生。
【2006-01-27 民生報 A4 生活新聞】
還是一句話
要別人尊重得要先從自己開始
畢竟有些時候不是你能控制的
還是防範未然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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