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及學生們在外租屋簽約要注意事項
該是自己的權益千萬不要放棄了
1. 押金:押金一般來講是兩個月租金,如房東要求過高的押金,房客可據理力爭。
2. 違約金:房客在租期中退租通常須支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若房東要求押金全扣,房客得在簽約時據理力爭。
3. 稅賦:地價稅及房屋稅皆由房東負責,營業用租賃稅必須講清楚由誰付,若沒講清楚,租賃稅就是由房客付。
4. 租期:租期最少是一年,雅房也有半年一簽的,房客可要求簽兩年或三年的租約,只要註明承租超過一年即不扣違約金即可。
5. 房東違約:房東若在租期中要收回房子,除非房客同意,不然不管房東要賠多少都是不行的。
6. 房子損壞:房子結構性的缺陷如漏水龜裂等是由房東負責修繕。
7. 證件:房客提供給房東的身分證影本,請在正反兩面註明"僅供租屋使用不做其他用途",並請房東提供房屋稅單或房屋權狀影本。
8. 所得稅扣抵:法律可能會通過以後租金可以扣抵所得稅,要不要報稅最好先跟房東說清楚,免得以後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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