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Dingding
scotty大人阿,你冤忘我了,整個文章都是我自己寫的,沒有用抄或者引用,不信你自己上網去找,能找到一篇一字不差的文章,我接受侵害智慧財產權的控告。
PS. 我借用叮叮的帳號幾天而已,這篇跟上篇都不是丁丁本人所寫。
|
基本上...
是不允許用他人帳號的
尤其是每個討論的人都是認定這個帳號就是誰
大大這樣的做法並不是很好
若大大說是自己寫,而大大又非DingDing大大本人
那在下是沒有誤會DingDing大大的
往後若非是本人,還請先註明
以免引起誤會囉! scot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