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000317,00.html
「有關二二八事件受難者的實際死傷人數,始終是社會各界爭論不休的問題,補償金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六日截止申請後,本會受理件數為二七五六件,至本會第一○九次董事會為止,經審查通過補償之案件僅二二四一件(死亡案件六八一件,失蹤案件一七七件,其他類型一三八三件),此一數據與以往學術界的推估數差距過大,引起諸多爭議,為釐清真相以正視聽,實有深入調查實際受難者人數之必要。因此,董事會決議成立專案小組……。」
前揭之字刊於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於二○○五年十一月出版之〈二二八會訊〉冬季號。首度披露了二二八事件的死亡與失蹤數,至為駭人,竟與歷來屍山血海的印象天差地別。然而,這項訊息並未引起各界的震動,今年第五十九周年的二二八依然悲情沖天,甚至政府通令降旗,晉升為國殤日。
難道這數據不可信嗎?恐怕未必。
首先,經已核證,統計之一案即一人,所以死亡六八一人,失蹤一七七人,殆無疑義。
再者,死難者可得六百萬元補償金,沒有子孫會錯過;同時,法定申請期限二年,嗣經四次修法,延為九年,至前(民九十三)年十月六日屆滿,如今幾已審峻收件,
認定受害者二二四七人,死亡及失蹤仍如去年十一月「會訊」之數,其他羈押或徒刑、傷殘、健康名譽、財物損失等一三九六人。核發金額七十一億六千萬。
當然,這些數據不無斟酌的餘地,譬如曾依司法程序或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之行政命令而獲取補償、撫卹或救濟者,不得申請,就目前所知,當年死於事變的公教人員七四名即得撫卹台幣廿萬元;另一方面,也有多件死於之後白色恐怖的,卻被摻入此項二二八事件的死難者,例如大名鼎鼎的赤色頭人簡吉、郭琇宗等。這樣,一加一減,再考慮受理審查的基金會被賦予等同司法警察的調閱權,人們可以相信,這一數據反映二二八事變的規模雖不中,亦不遠矣
人們也明顯感受到,二二八是被渲染了,距事實甚遠,即使參照其他重大事變也是渲染。那一夜「九二一」震災死了二三二一人,如果說是天災故,純係人為自戕身亡的,去年平均一天十一人,比起二二八百日株連,死亡併計失蹤平均一天八.五人,可以說,現在天天都是二二八,甚且天天慘過二二八,因為社會有機體的內潰瘍慘過外撞傷,自殺的悲情勝過他殺。
尤值玩味的是,
繼二二八兩年後,同因暴政造禍的白色恐怖事件,收件不到三年已審定七五三七件冤案,其中死刑七四二人,無期徒刑六三人,十到廿年徒刑一七二三人,十年以下徒刑一八○○人……,核發金額已達一七八億一千三百五十萬元。要之,白色恐怖大過二二八多多,但比較兩項補償條例,畸重畸輕之差別待遇十分突出。最離奇的是,行政院決議將「二二八事件處理及
補償條例」修正為
賠償,話說是正名,實為廢法另立,重啟新一回合的討伐。
正是納入白色恐怖的倍數血光,二二八才得以不斷放大,並無限上綱為國殤,家屬領受遺族照顧,還將進一步追賠到底。這一切,據說都因外省人,不!中國人殺台灣人故,完全抹煞更大規模的白色法西斯政權肅清台灣左傾人們的史實,也壓制勞苦大眾最深沈的創痛。社會主義的犧牲翻轉為種姓主義的訛詐本,誰說白色恐怖已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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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提這件事呢
只是想說 228晉升為國殤日 實在是很過份
日據時代死亡的台灣反日人士隨隨便便也有數十萬人
這不是更悲慘嗎
其實提這件事還有一個原因 (一連串的聯想...)
昨天有一則新聞 "日本退休教師中村伸大夫婦 罵埔里不是人住的地方" 回日本還要宣傳的說...
先不說各國的生活習性 (還以為台灣是住日本的領土啊~)
光那一句話就凸顯日本人的傲慢 (來台灣時新聞還報的沸沸揚揚的 好~)
(講到這就覺得常有人說日據時代好,我想 被當成次等人叫好的人 那他一定是有錢人)
日本人也是崇洋媚外的
對亞洲人和對西洋人 的態度 就天差地遠了
最後順道提一下
王幸男說:陳家人人得而誅之
那個陳家是不是阿扁啊
因為他自言是引述 "連戰說「陳水扁人人得而誅之」"
以前炸斷人手被通緝
政權一轉回來當立委...
只能說歷史真是人寫的...抓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