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mh11694
因為愛跳舞身為女王,為公眾人物;必須接受高道德標準的檢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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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不平等的"
差別待遇"
我要人權~人權!!
說到公眾人物~愛跳舞不是~
(當然不是囉~誰會認識這個愛跳舞小螞蟻啊
)
不過既然談到公眾人物~他們也很可憐
因為不管做了任何事,都會被放大檢視!!
所以...要嘛就潔身自愛,不然...想要炒的更大~那就玩到更大點~
連把妹都不行,連和朋友吃頓飯都會播喧染~昨天不是有則娛樂新聞就是如此嗎?
網頁一打開就看到那篇~想不看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