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虛虛
呵呵~~好久沒有與版大辯論了,在下才疏學淺,也未曾看過政治學的書籍,對於政治也從不感到有特別的興趣,當然也感謝您的指教,不過在下的觀點還是與您有所不同!
首先,同安國小有沒有向政府申請補助,這你我並不曉得,新聞也無此報導,另外,地方的教育主管單位並不負責國際體育競賽的補助,權責機關在於中央,這點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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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憲法的規定中
地方政府與中轢政府非全然的直屬關係
一定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請補助
而地方政府也一定會具文回覆是否能予以補助
再者,這類補助,是由被申請單位決定是否補助
所以與虛大說的並沒有關係
而虛大所提的水溝蓋,其實並不是好的例子
因為水溝蓋本來就是應該要做的
所以因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政府本就應該負責
但同安國小是自行報名這個比賽
也就是說,我報名MSCE的考試,本來就該是我付報名費
難道我可以跟政府說:「政府不是提倡証照制度嗎,那就該來替我付報名費!」這樣的話嗎?
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嗎?
再舉個例子
比薩斜塔是世界著名的景點
但去過的人知道,那上面是沒有欄杆的
虛大信嗎?那上面沒有欄杆
只有一段有圍住而已
為什麼這麼危險卻沒設欄杆?
旁邊的小販會告訴遊客
既然知道危險,就不會上去
會上去就表示不怕危險
一個國家,有照顧人民的義務
但人民也有舉報的義務
刑法中便明文規定,人民有協助調查的義務
今天同安國小的事件
是很單純的,沒有旅費能成行
與政府該負責任有何關連?
我在工工作,但賺得不多,今天沒錢花用,是政府的錯,還是我自己的問題?
這些小朋友是沒辦法出國,不是沒錢上學
台灣有多少小孩子沒錢能出國
這些都怪政府?
別把政府的責任無限上綱了
如果新聞是同安國小學生沒錢吃午餐
那一切都不用說,政府一定要解決
但自行報名參加比賽沒錢去
就非是政府責任問題
政府絕對可以協助,但不該全怪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