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對於這件事...
我的看法不太一樣...
當然啦, 一樣是覺得那個阿兵哥[屈肇康]很白痴,
但不同之處是在於 :
1. 軍人受軍法管轄(不是民法)
2. 憲法民訂 : 總統為三軍統帥 (不管這個總統多爛)
也就是說 :
當你是老百姓時, 在路上大喊[很想用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
跟據民法的[思想]與[實行] 不相等之定義
想一想, 是無罪的
而軍法(我不太清楚裡面寫了些什麼)
我只能說, 如果你在工作時, 大喊想要砍死老闆之類的,
你覺得被老闆知道後, 你還能待在那家公司嗎...(不太可能吧, 除非那個老闆一笑置之)
也就是說 : 在軍中...[想要殺死三軍統率]...這個想法...是非常嚴重的
(想想就好了, 為什麼要說出來呢)
當然啦...阿扁還是可以表現出風度的,
只可惜他選擇要讓那個阿兵哥完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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