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有關法律問題請教一下...
希望有懂法律的網友能回答一下 ...
情形是有一戶人家的家庭狀況是父母離異,兄妹跟母親同住。
母親 (成年人)
大哥 (成年人)
二哥 (成年人)
小妹 (未成年)
經濟狀況是,母親、大哥、二哥、小妹 均有工作等經濟能力,對家庭的經濟
貢獻僅大哥、小妹 ...。
大哥於某日,因母親的一句話 『生你就是拿錢用的』 並且侵占其財產,導致
該位大哥離家獨立。
母親與二哥平常把小妹辱罵當出氣筒,當大哥離家之後更變本加厲其行為...。
於某日表明 『有妳沒妳這一個女兒(妹妹)都一樣』 ,導致小妹離家出走 ...。
這一個做母親的卻要對小妹提出法律告訴【逃離監護權】!
1.請問這個做母親的,她提出法律告訴的法源依據為何 ?
2.這個小妹要如何應對,如提出反制之道 ?
先聲明一下,這不是我的故事喔
這是從朋友的朋友的 "朋友" 那聽來的
問我說怎麼辦 ?
我說︰『阿栽』,我又不懂法律說 ...
只好求助史版的大家庭,幫這位朋友的朋友的 "朋友" 問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