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微風輕狂
根據貓大所描述的..
房東眼紅別人生意好.. 有可能要收回..改為自己人去經營吧..
偶有遇到.. 因承租者生意太好.. 而遭房東眼紅..
最後變相漲房租為由,承租者考量負擔後..選擇離開..
後來原地方就開了另一家..和原來的店面賣的東西一樣的店面..
十之八九.. 是房東的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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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喔!
這個房東對每一個房客都是如此~
而且他並沒有打算將房子收回,
他租給下一個房客依然是用這一套抽%的方式!
沒辦法~~他的地點好!裝潢好!
這一切都是當初房客們當初幫他炒起來的~
所以他的地段才有今天如此熱鬧!
今天他的地段有價值了~
轉而回頭剝削他的所有客人?
引用:
作者: 飛鳥
違憲???
租賃算是民法的一部份,憲法是管國家大事,和總統,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和立委等的
詳細的民法租賃注意事項
[url]http://www.soldier.usc.edu.tw/house/%E7%A7%9F%E8%B3%83%E5%A5%91%E7%B4%84%E6%B3%A8%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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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拍謝SORRY!
我弄錯了~~
不過.....其實我......有點把大家搞錯方向了....我想表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