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0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我上次看[動物星球]頻道播的
在美國~ 一名男子養狗確不給牠東西吃,並對狗施暴, 狗狗除了有毆打痕跡外,幾乎瘦成皮包骨, 三名警員獲報後,鳴笛驅車前往案發地點! 破門而入~搶救狗狗! 立即派救護車,將狗狗送到專門救護動物的醫療中心, 警員隨後巡線找到了狗主人,立即將狗主人壓倒在地!釦上手銬! 就像逮捕煙毒犯一樣的方式,念出對方的法律權力, 而後將嫌犯送到警察機關的牢獄內扣押, 狗狗在幾個星期後,在醫療團隊攜心照顧下~ 恢復了原有的樣貌,但是還是有心理障礙, 醫護人員將狗狗送到"專門的獸醫心理醫生"部門,做二次的心理治療, 並為狗狗尋找下一個領養人 反觀台灣.......... 什麼動物保護法???? 跟國外比起來.......簡直是狗屁保護法! |
![]() |
送花文章: 52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