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03, 0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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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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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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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f6617
看到今天的新聞~
羅先生表示,會將羅太太,領捷運局的那筆錢歸還,
陳幸妤也表示,會將阿卿嫂領總統府的錢歸還,
那麼~~~你犯法領的錢.你侵占公務領的錢,
歸還就沒事了嗎?
那這樣~
我在公司上班,盜領公司的錢~被老闆抓到!
我大可說 : [老闆,下個月從我的薪水歸還給你]~~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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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中華民國扣掉1949來台後所建立的"規則"都被那傢伙給糟蹋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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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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