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arrielee
而不是事事回到戒嚴時代比較,不然永遠變成改革進步的藉口,"以前都可以為什麼現在不可以?"
倒扁是大是大非的問題,怎會沒對錯,政客上台不好好做事,自己及親信一堆狗屁倒灶事,我一再強調如果陳水扁這6年來所作的事不需負任何政治責任,請問以後上台的人說同樣的話"以前都可以為什麼現在不可以?"來開脫,身為選民的你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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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要進步,要有厚實的法治條件,而不是【法制】。
"以前都可以為什麼現在不可以?" 的論點,很多人的用過,又不是陳水扁
的專利,但是在民主法治的國家,在沒有制度時,確實只能如此,一但制度
完成,這樣就很糟糕了。那其他的政客,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 還是獨厚
陳水扁一人?
當然陳水扁要不要負責不是他本人或普羅大眾說了算,是要交由司法去認定的。
不然怎麼法治。
我是說【挺扁的、倒扁的,沒有誰對誰錯】,而不是你的這個意思
【是倒扁是大是大非的問題,怎會沒對錯】。
倒扁的人想法有百百種;挺扁的人想法也是百百種,人人心中有把尺,
各有各的選擇認定。又不是大陸的一言堂,怎麼可以去強迫人呢?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可能你對相關新聞沒有深入了解,執政者把機要費跟特支費兩種不同的東西打混仗,審計部不是已經查過馬英九的特支費嗎?再早前馬財產申報被質疑,他不是坐著一筆一筆說明,還讓記者發問,之後民進黨還是說他交代不清,興票案宋楚瑜再開一百次記者會交代,在政治操作的層面,反對者硬要說你交代不清,你又能怎樣?再者,中央政府是民進黨執政,手上握有檢調,馬英九本身若涉不法,你認為陳水扁會放過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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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沒有深入了解,當有人有疑惑時,不就是要闢謠嗎?
但是呢?馬英九把特支費的帳戶核私人帳戶混在一起,本來就容易起疑的?誰能保證
不出事。審計部查察有時也會官官相護,且是外人能看透的嗎? 開記者會總是要有
備而來才能從容應對,除非準備的不足才會破相。為何馬英九不說︰『懷疑就交由司法調查』,
而是說【審計部不是已經查過馬英九的特支費】來應對吧。
若以這種興票案的觀感,立場互換去看【SOGO禮券案】、【國務機要費】是不是
也可以說是在政治操作? 只要硬要說是交代不清就可以惡搞嗎?
那以交代不清心裡有鬼為由而認定有問題,要求負責。同理立場互換去看興票案也是要負責阿。
其實這種說法變變變的,交由司法處裡就好了,不需要由我們外人頭痛的。
【中央政府是民進黨執政,手上握有檢調】的說法可是可笑,以這種論點那
台北市是馬英九執政,手上握有台北市檢調。挺綠、挺扁的還會說檢調還是
國民黨的天下。豈不是狗咬狗。根本不讓司法有改革獨立的時空跟機會。
【馬英九本身若涉不法,你認為陳水扁會放過他嗎】
或許真的沒事,但是台北市政府的弊案一堆,馬英九也不是照樣推給手底下的人,
不沾鍋。馬英九也善常運用媒體、公關包裝做的比陳水扁好,當然都可沒事。
從事政商的都知道,最先要打點的是媒體記者,關係好可以顛倒黑白、隱瞞真相、
捏肇事實。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今天陳水扁會弊案連連,只是紙包不住火,有誰會想到泰勞暴動會燒出高捷案?有誰會想到"簡水棉"的名字出現在台開股東名單才爆發台開案?又有誰想到一個當初被罵是精神有問題的李慧芬爆出國務機要費報假帳的問題?這些弊案的真偽,有這麼難去判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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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真偽不是你我或誰說的算,才更需要司法的查察。如果光是用群眾運動來定一個人的罪,
這不就跟文革批鬥是一個樣。而往往辦案的時候也不是會有證人轉被告、被告轉證人的情形,
李慧芬未必是對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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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不是一觸可成的而是積沙成塔逐漸累積的,對於台灣各方面由 40 年的威權走向
民主自由與法治也才十幾年,還有更大的進步空間,歐美國家也是花了近百年才走到如此境地。
最後我想說的,倒扁事件不管成功與否,對台灣的民主法治來說都是一個機會教育、震撼教育。
要倒扁的、要挺扁的,人人自由選邊站真好阿。
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吧,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