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當我 007 還是深喉嚨啊? 可以的話早就做了? 說不定還攸關生死。
那你有能力、有辦法去舉證嗎?
有的話那你未何不舉證啊。
有時候證明是需要功夫的,光是靠網路也未必能找出什麼。
從官場、商場、工廠、教育單位。都有發生過,不要說你沒碰過,當然可以。
最近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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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過回答,不分段太累人
沒有人要你舉證,只是當事人之一的李登輝已經出來說國務機要費帳目清楚,沒有陳水扁所說的以前可以現在不可以!
319的例子如何叫官官相護?雙方辦出來的結果不同,你怎知319真調會的一定是對的?綠營的人可以說這是泛藍的真調會政黨惡鬥的結果
馬英九背書的縣市長的許財利叫官官相護?他跟馬英九說自己是清白的,你可以說馬無知或無能都可以,許財利是後來選上了才被起訴
陳水扁背書的陳哲男都是遭檢調起訴?他背書什麼?陳水扁說他全不知情,壞事是陳哲男自己幹的,還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也為此事道歉!
請問你到底了解什麼叫:官官相護?
明知某人做壞事或經檢舉可能有不法為了同僚情誼還袒護他,不是這樣嗎?
宋楚瑜的興票案是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連戰沒有再提告訴,這個涉及新事證,而興票案沒有證明有違法之嫌,連戰沒去提告訴叫官官相護?
即使你遇過又能證明審計部敢去惡整總統?如果法律上法官可以用此推論的會有很多人被判刑!
你能舉日日春的特例算是不錯的!這點我認同,不過百百種理由?未免誇大?
我從沒有說過馬英九不該查,也沒有說過馬英九沒有錯,他有法律上的責任,也不需我們為他操心,自有民進黨政府對付他,你說沒有查審計部都不算嗎?只不過你懷疑人家"官官相護"
[明明就跟我一樣,充其量也只能說比我好一丁點。]這一丁點的常識就已經證明很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