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動手打人是錯的,就算原本是對的,也會變成錯的。
2.動不動就把別人說到一半的話中斷或是插話,干擾別人話說,是沒禮貌的行為。
3.言語暴力的傷害不亞於肢體暴力,因此不管是言語暴力、肢體暴力都要制止。
我討厭王世堅立委口無遮攔,可以把林正杰打人的事扯到馬英九、施明德身上,
也討厭一些綠營的立委護扁可以護到把施明德的前妻都找出來,施明德私德可能
真是爛到底,是少倒扁的行動是可以稱許的。
至於施明德會不會把倒扁匯款放到自己的口袋裡或是捲款逃跑...,要是施明德敢
做出這種事來的話,肯定會是不得了的狀況了。
此帖於 2006-08-26 12:00 AM 被 getter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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