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8, 0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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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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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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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好吵
大大說的是,改不改名並沒有關係,
可是他不也說了"第一篇「觀念篇」先將「未婚懷孕」正名為「非預期懷孕」,強調不該因為懷孕發生於非婚姻關係中便遭污名化,[color="Red"]應回到女孩懷孕的事實,檢討沒有避孕或避孕失敗的原因 ,並維護學生受教權,且往往遭到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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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其實該是她自己放不下吧
現在未婚生子的很多
已沒像以前的年代那樣引人不好的想法了
既然都如此了又何必多此一舉呢
我的朋友中都不乏結婚卻不願生子的
更有連接婚都不願意的
大家也都習慣了
沒人會說他們什麼的
未婚生子... 同居...在現代誰會在乎呢
連同性戀都敢走到螢光幕前了
推廣女權是要正視女權
如果還覺得未婚生子是污名化
那這種女權好像還是上個世紀的女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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