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虛虛
您確實在玩文字遊戲且不知所云了!
司法黃年的存在是事實,也有法官因為收賄而被判刑的,這些您能否認嗎?
我所舉的例子明明有證據證明有罪法官卻輕判或是判決無罪釋放的,都有案例可循的!
放縱,證據關我何事?我不過是回應你你卻在文字中大作文章,沒有證據所說的話不代表不是真話,若你女友問你去哪你說了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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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不少「裹腳文」;實在花了不少精神...
虛大,真糟糕,若不發文讚您這文,不合個人精神,回了,又難免遭人分類。
可是不得不說的是:
您這文不單條理分明、章法有序,又是難得的段落明確!全篇讀來不傷精神,恭禧您大進啦!
(您多按兩下 Enter ,省了大伙兒不少閱讀的精神,再此謝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