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9/18 晚上的衝突
也沒什麼是非好討論 (有點是非觀的人都應該能理解...)
只是對之後的幾件事
才是值得檢驗的
首先是
滋事者包圍警局
之後夾道歡迎
...看了也沒什麼好說,只能說 這年頭是 "無理走遍天下"
代理市長辯稱
不准集會申請是 倒扁未取得地主核可
那就奇怪了
集會遊行法是限制人民不得在公眾場合
結果私人場合他也要管
(第二條 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域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
、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
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
要也是地主來出面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