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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小九案 退回特支費 仍將查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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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5, 08: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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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i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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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吹
各位大大似乎忘了問題的癥結所在..
1 特支費本來就是機關首長能動用的經費
2 只要有收據就能報帳(經費需用在正當合法的用途)
[color="Red"]3 若是沒消費 而拿別人的發票來報帳 請問..
a.報帳後的經費到哪裡去?(我如果沒出差.而拿別人的發票...
沒錯
問題是社會的觀感
即使當初是為了公益活動,但養狗是私人的事情,用公家的錢拿來做私人的事,馬英九才會把錢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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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i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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