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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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ruce-yan
					
				 
		發表這篇沒啥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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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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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不知道
					
				 
		那就趕快發揮史版十三狼的本性啊 
將本篇灌成1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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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一下說不定會被樓主要求:請各位不要離題,離題的請離開我的帖
 
這是要發揮群眾力量嗎?對於版規的合理性質疑,網管是"不可以"移動會員發的帖?會許身為繳費會員的我,無法"體會"自己發的帖自己看不到的窘境,但filenumen大可以要求有檢視自己發的帖的基本功能,而不是要求別人來說公道話,什麼是事實?發文發錯區,被網管移動到合適的版區;這等同於這裡的法律!!!我們遵守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