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ruce-yan
發表這篇沒啥意義吧?? 
|
引用:
作者: 不知道
那就趕快發揮史版十三狼的本性啊
將本篇灌成18X
<  >
|
等一下說不定會被樓主要求:請各位不要離題,離題的請離開我的帖
這是要發揮群眾力量嗎?對於版規的合理性質疑,網管是"不可以"移動會員發的帖?會許身為繳費會員的我,無法"體會"自己發的帖自己看不到的窘境,但filenumen大可以要求有檢視自己發的帖的基本功能,而不是要求別人來說公道話,什麼是事實?發文發錯區,被網管移動到合適的版區;這等同於這裡的法律!!!我們遵守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