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爾曼的隱士們"(Herman's Hermits)樂隊
"赫爾曼的隱士們" 樂隊成立於1963年,共五人,領隊是彼特·努恩(Peter Noone,生於1947年)。"赫爾曼"的搖滾樂比較溫和,很少創新,被稱作"泡泡糖搖滾"(Bubble gum Rock),主要表現十幾歲年輕人的愛情等日常生活。1965年,他們第一次訪美演出。到當年年底,他們的唱片在美國銷售量超過1400萬張。
"誰"(The who)樂隊
"誰"樂隊由4人於1963年組成,核心人物是彼特·湯申德(Peter Townshend,生於1945年,作詞作曲兼吉他手)。他們以反叛的形象、演奏硬搖滾贏得觀眾的喜愛。他們把布魯斯和搖滾樂的強勁力量與自發的極端主義和幾乎反對一切的傾向結合起來。他們酗酒、吸毒、說髒話,表演作風無法無天。演出時,總是要把聲音的分貝提高到震耳欲聾的地步。1965年,在一次音樂會中,作為他們瘋狂行為的高潮,湯申德搗碎了他手中的吉他,而鼓手凱思·穆恩(Keith Moon,1947年出生)接著也敲爛了他的架子鼓,引起了觀眾的狂熱反應。自此以後,每次音樂會上他們都這麼做,一直保持到1978年穆恩因服毒過量去世為止。1969年,"誰"推出一部90分鐘長的搖滾歌劇《湯米》(Tommy)引起了極大地轟動。
"動物"(Animals)樂隊
"動物"樂隊原是1960年成立的一個小型伴舞樂隊。1962年,埃裡克·伯登(Eric Burdon,生於是1941年)加入後成為英國60年代迅速發展的搖滾樂中的一個重要樂隊。1966年,樂隊解散。伯登成立了"新動物"(New Animals),參加吉米·亨德裡克斯樂隊的工作,然後又成立了自己的"戰爭"(War)樂隊。
"新兵"(Yardbirds)樂隊
"新兵" 樂隊由五人組成,其中有埃裡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生於1945年)、吉米·佩奇(Jimmy Page,生於1944年),傑夫·貝克(Jeff Beck,生於1944年)等十分重要的吉他手。起先,他們只是演奏傳統的節奏布魯斯,接著逐漸轉向搖滾樂。克萊普頓發展了即興的間插段(break,一種插在歌聲暫停時演奏的片段)形式,使它可以延續30分鐘之久。這種長時間的器樂獨奏成為60年代舊金山樂隊的典型手法之一。從"新兵"的一系列作品中,我們可以追尋出從最初的布魯斯到以布魯斯為基礎的搖滾樂、最後到重金屬這樣一條發展線索。1968年,"新兵"解散。吉米·佩奇重新組成"新新兵"(New Yardbirds),後改名為"萊德·澤普林"(Led Zeppelin)樂隊
四、民謠搖滾
1、 背景
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是一個充滿了動亂和麻煩的時期。肯尼迪於1963年被暗殺以後,約翰遜繼任總統。局勢動盪不定,社會問題層出不窮。
首先,是民權運動。嚴重的種族歧視問題一直干攏著美國社會,不斷地引起反抗和鬥爭。直到1964年美國國會才正式通過民權法案取消了種族隔離制度。
其次,是美國發動的越南戰爭給美國帶來了巨大傷亡。青年學生反對美國捲入越南內戰,到處舉行群眾集會、遊行示威。但約翰遜總統不顧國內外輿論的反對,繼續擴大戰爭,使越戰在整個60年代逐步升級,造成年輕人對現實社會的強烈不滿。加上生態環境日益惡化,如空氣和水的嚴重污染;石油、煤氣的短缺;森林被亂砍亂伐等,也使許多人對現代化工業社會的發展前景產生懷疑。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年輕人離開了大城市、離開家庭,來到郊區或鄉下,組成社團,過著一種簡樸的群體生活。他們反對權威、反對傳統(包括傳統文化)、反對既有秩序。他們在服裝和髮式方面也反其道而行之,越古怪越好,而且還普遍服用致幻藥物。因此他們得到一個外號叫"嬉皮士"(Hippies),指生活在既定社會之外的不順從的青年人。
最後,性解放也是60年代的一個突出現象。對"性"的傳統觀念產生懷疑和輕視、不合法的同居被認為是一種可以替代結婚的生活方式。"自由"兩字的含義不僅意味著要結束種族歧視,也意味著對上一輩性觀念的反叛。
在這種背景下,搖滾樂構成了60年代生活中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反映和影響了當時一代青年的情感和願望,說出了他們對人生、對社會、以及對整個世界的看法。60年代的搖滾樂與50年代相比,思想深度顯然更進了一層。這些,特別明顯地表現在以鮑勃·迪倫為代表的民謠搖滾(Folk Rock)之中。
2、 鮑勃·迪倫(Bob Dylan)
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民謠演唱的都是比較嚴肅的社會性題材,如"金斯頓三重唱組"(The Kingston Trio)和"彼得·保羅和瑪麗"(Peter Paul and Mary)三重唱組等。他們避開商業性的搖滾樂而獨自發展,與搖滾樂沒有聯繫。但是,有一位來自民間的歌手,把這兩者結合到了一起,而且對搖滾樂產生了重大影響,他就是鮑勃·迪倫。
鮑勃·迪倫於1941年出生於明尼蘇達州的德盧思一猶太人家裡,6歲時遷往附近的小鎮希賓。迪倫從小對搖滾樂就很有興趣,並自學吉他、口琴和鋼琴。他曾廣泛旅行,對社會的不平等、人與人之間的冷酷無情等問題都有親身感受。1959年入明尼蘇達大學念了三個學期,退學後,在咖啡館演唱。這時,他發現了民謠,認為民謠中有關時事的歌詞比搖滾樂要有意義得多。1961年,迪倫與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約。1963年一首《隨風飄逝》(Blowin'in the wind ,例34),使其成為青年人的偶像。迪倫的嗓音粗糙,帶有鼻音,自己彈吉他伴奏,有時還經常出現口琴獨奏(他在脖子上套一個架子,支撐口琴)。
關於迪倫,不論是他的社會抗議、民謠搖滾、鄉村搖滾、超現實主義的歌詞,還是皈依基督教(1977年,迪倫聲稱自己是再生的基督教徒)等,爭論始終沒有停止過。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他是一位出色的歌手和詞曲作家。特別是他的歌詞創作,含義深刻,富有文學性和哲理性,經常使用隱喻、象徵等手法,雖然有時也有點晦澀難懂,但總的說,他對搖滾樂作出了重要貢獻,把搖滾樂的歌詞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準。
3、 其他民謠搖滾
由於鮑勃·迪倫樹立了榜樣,60年代一下子出現了很多民謠搖滾樂隊。其實,民謠搖滾是個很籠統的稱謂,雖然都是把民間的曲調、歌詞與電聲、低音線條和搖滾節拍相結合,但其中的差異是很大的。除了迪倫,還有很多樂隊和個人,如"伯茲"樂隊、"媽媽和爸爸"演唱組、西蒙和加芬克爾、瓊·貝茲、凱特·斯蒂文斯、朱迪·科林斯(Judy Collins)、索尼和雪兒(Sonny and Cher)、布法羅·斯普林菲爾德(Buffalo Springfield)等。現將其中影響較大者介紹如下:
"伯茲"(The Byrds)樂隊
"伯茲"樂隊由五人組成,核心人物是吉姆·麥吉恩(Jim McGuinn),1964年伯茲樂隊成立以前,麥吉恩曾與民謠有過密切接觸,包括參加鮑勃·迪倫的樂隊。1965年,伯茲發行了他們演唱的《手鼓先生》(Mr.Tambourine Man)等4首由迪倫創作的歌曲。這樣用電聲的、搖滾化的方式來伴奏民謠歌曲,在當時是一件新鮮事物。1965年6月,伯茲的翻唱版《手鼓先生》獲第一名,給迪倫帶來很大名聲,也使他們自己成為了明星。或許,他們本來可以達到與"沙灘男孩"、鮑勃·迪倫,甚至"披頭士"同樣的地位,可惜的是樂隊內部不和,人員經常變換,影響了演奏質量和聽眾心理。到60年代中期,他們還有幾首歌曲把搖滾樂典型的電子音響與鄉村音樂相結合,對後來70年代流行的鄉村搖滾(Country Rock)起到了示範和引路的作用。1968年,原來的伯茲成員只剩下麥吉恩一人。他與其他不同演奏者合作,繼續以伯茲名義發行唱片,但都沒超過1965-1968年期間所取得的成績。1973年,原來的5名成員重新聚集到一起,錄製了他們的最後一張專輯《伯茲》,不久,樂隊宣告解散。
"媽媽和爸爸"(The Mamas and the Papas)演唱組
如果說"伯茲"是將民謠風格與一種比較強硬的搖滾樂聲音相結合的話,"媽媽和爸爸"則是將民謠風格與一種類似?quot;埃弗利兄弟"和"沙灘男孩"那樣比較溫和的搖滾樂相結合。演唱組由二男二女組成,演唱他們自己(主要是由菲利普斯John Philips)創作的四聲部歌曲,如《加利福尼亞夢想》(California Dreamin')、《星期一,星期一》(Monday Monday)、《獻給我所愛的人》(Dedicated to the I Love)等,在聽眾中享有很高聲譽。
西蒙和加芬克爾(Simon & Garfunkel)
保羅·西蒙(Paul Simon,生於1942年)和阿爾特·加芬克爾(Art Garfunkel,生於1942年)在中學時就以埃弗利兄弟為榜樣,錄過幾首男聲二重唱歌曲。後來,兩人都上了大學。西蒙在昆斯學院主修英國文學,又在紐約大學主修音樂,因被當時60年代初期城市民歌運動所吸引,開始歌曲創作。當西蒙與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約後,就與加芬克爾重新合作,於1964年推出第一張專輯《星期三凌晨3點》(Wednesday Morning 3A.M.),但銷路不佳。不久民謠搖滾興起,唱片公司選出專輯中的一首歌曲《寂靜之聲》(The Sound of Silence,例35),在保留原有的人聲錄音軌道的情況下,加上了電貝司、電吉他和鼓組成的節奏音軌後推出,結果大受歡迎,1966年初,在排行榜上名列第一。西蒙和加芬克爾再次獲得第一的是他們為電影《畢業生》(Graduate,1968)配樂中的一首歌曲《魯賓遜夫人》(Mrs Robinson)。1970年推出的《多難之橋》(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再次奪冠,唱片銷售量超過900萬張。
西蒙和加芬克爾的成功是與西蒙的歌詞與音樂創作才能分不開的。他注重作品的旋律與和聲,避免一般搖滾樂的簡單和不斷重複的傾向,堅持歌詞和聲樂的重要性,決不使他們被電聲樂所淹沒。然而,正當他們的事業取得巨大成功的時候,西蒙和加芬克爾的合作關係破裂,兩人分道揚鑣,後來都各有所成。
瓊·貝茲(Joan Baez)
瓊·貝茲出生於1941年,12歲開始學習吉他,後入波士頓大學學習,但幾周後放棄學業而去咖啡館唱歌。1959年和1960年兩次出席新港民謠節均獲成功。他的第一張專輯《瓊·貝茲》(1960)包括了很多首美國傳統民謠。她經常把音樂會的收入捐獻給她所信奉的事業;拒絕接受過多的演出;一年最多錄一張專輯。演出時,她不化裝,直接走向話筒開始唱歌,沒有打諢,沒有商業性顯示。貝茲信仰和平,主張非暴力,這不可避免地使她捲入60年代激盪的社會和政治運動之中。1963年起,她的演出曲目中包括抗議歌曲和迪倫的作品。為爭取民權,禁止核武器和反對越南戰爭,她在大街上、集會上和遊行隊伍中演唱。她是迪倫的好友,也是最早發現和支持迪倫的民謠歌手之一。 凱特·斯蒂文斯(Cat Stevens)
凱特·斯蒂文斯是英國民謠搖滾的代表人物,1947年7月21日生於倫敦,原名史蒂文·喬治烏(Steven Georgiou)。當他成為一名國際明星之後,於1979年皈依宗教並放棄了他的音樂事業。60年代中期,斯蒂文斯在哈默史密斯大學期間就開始自己創作歌曲並於1966年以一首《我喜歡我的狗》(I Love My Dog)走紅。1968年,斯蒂文斯感染了肺結核,這迫使他暫時停止了音樂生涯。1970年,他以專輯《Mona Bone Jakon》重返樂壇,並受到一致好評,其中還產生了一首熱門歌曲《德,阿班維爾太太》(Lady D'Arbanville)。以後,他繼續推出專輯《舵手的茶葉》(Tea of the Tillerman,1971)、《數位》(Numbers,1975),《Izitso》(1977)和《回到地球》(Back to Earth,1978)均獲得一定的成績。
五、迷幻搖滾
1963年約翰遜繼任總統後,繼續擴大越南戰爭,使美國人民陷於嚴重的分裂之中。有些青年人開始另找出路,他們離開家庭和社會來到北加利福尼亞的舊金山。因為西海岸是"新美國",代表了新思想、新道路和另一種生活方式。特別是舊金山的海特-阿什伯利(Haight-Ashbury)地區,是嬉皮士經常出入的地方,這些地區的主要活動是"吸毒"、自由的性生活、愛情-和平的哲學,以及音樂。據統計,當時約有500-1500個搖滾樂隊在那裡演出。與此同時,在那裡發出了一種新的聲音,他們通過耀眼的色彩、頻閃的燈光、電子裝備、幻燈、電影、圖畫、油漆、招貼而產生致幻體驗,以提高搖滾樂的興奮作用。荒唐的或色情的打扮、氣球和飄帶,進一步增加了這種視覺的刺激,這就是所謂的"舊金山聲音"。
1、"舊金山聲音"
"舊金山聲音"(San Francisco sound),有時也被稱作迷幻搖滾(Psychedelic Rock)或"酸性搖滾"(Acid Rock)。像民謠搖滾一樣,迷幻搖滾的概念不是很容易界定的。單純的從音樂上看,它和其他搖滾樂的區別不是那麼清楚。
大體上來說,首先,它與吸毒有著緊密的聯繫。雖說過去的搖滾樂已經如此,但不像舊金山那些樂隊,吸毒已成為它們重要的表現主題。在迷幻搖滾超現實主義的歌詞中,原先的雙關語已經不用,而是明白無誤地直接表現如癡如醉的致幻意境。迷幻搖滾經常由演員本人在迷幻藥物影響下產生出來,或重現自己在吸毒狀態下扭曲的體驗。比如有些歌手在演唱中經常呈現出一種懶洋洋的吸毒後的感受。就像有人所說,"LSD"有著很強的力量,它使服用者產生一種可信的圖景或幻景,歪曲他們的時間感覺、觸覺、味覺、聽覺和推理的能力,它改變了音樂家對聲音的感覺,也改變了他們想表達的內容,以及他們想表達的方式。這個時候,樂曲可能持續時間長一些,特別是器樂(如吉他)會有長時間的即興表演,就像通常所說:時間已經失去意義。它的速度比硬搖滾稍慢,缺乏力量,有時候還會結合一些東方音樂的成分。
其次,迷幻搖滾現場演出的音量提高到了新的強度。雖說搖滾樂從一開始就不是一種安靜的音樂,但是現在,他們利用種種電聲設備,把音響擴大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最後,演奏這種音樂的整個場景也經常是"迷幻"的,如同舊金山的舞廳所顯示的那樣,五光十色的色彩和閃爍的燈光,盡量使人從視覺上產生藥物誘發出來的體驗。與此相一致,演員的服裝和髮式也是千奇百怪,越反常越好。
60年代以後,迷幻搖滾並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台,甚至到80年代,有些英國樂隊還不時地在復興這種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