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法律追討黨產?個人覺得一定不可能,以下是個人分析
1,為什麼不是追討[不法黨產]?而是追討[黨產]呢?因為有合法黨產的話國民黨當然
繼續存在,但是所有黨產都沒了的話自然沒有國民黨了,嘿嘿!
2,因為法律只能追討[不法黨產],那就沒辦法置國民黨於死地
3,如果都訴諸法律的話那民進黨自己不是也要遭殃嗎?2008年是個危機呀!
4,如果法律清楚認定所有不法黨產都已追討,那以後選舉要用什麼話題?就如同警
政單位也是很多通緝犯先擺著不抓,等要交業績的時候才不會沒人可抓
5,國民黨自己也是矛盾,因為也搞不清楚還有多少黨產真的是要還於民,哪些又該是
自己要爭取的權益,至於笨到放棄所有黨產應該還不至於吧!
6,幾十年的帳能真的算清楚很難,算清楚了對目前執政者反而又是威脅,所以擺濫
不失為上策不是嗎?
總評:
執政者每天對著人民訴求要追討黨產,如同你逛街失竊自己不知道,然後警方發現
了告訴你要自己去抓小偷,這真是台灣奇蹟又一樁
看完樓下a471的看法以後我應該補充一下,[民進黨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以上言論是個人淺見,請指教
此帖於 2006-11-13 08:55 PM 被 YSH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