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8, 10:07 AM
|
#10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引用:
作者: 愛跳舞
不過你卻用了愛跳舞的名義去充當發文的題材!!
老實說...愛跳舞很不愉悅!!任誰都可以唬爛!!但是別亂用別人的名義!!
瞭了嗎?! 
|
沒有關係的啦~~大家都知道是開玩笑的~~
小事一件而已~~
好啦~~好啦~~
大不了我把我部下藍色協奏曲~帶回去浸豬籠!
然後在用皮鞭鞭打到皮開肉湛~然後在傷口灑鹽!
在用榴槤塞進他的屁眼!  嘴巴塞我的臭襪子!
最後把他丟進汽油桶,灌水泥~丟到淡水河裡去!
|
__________________

我可以買一送一嗎?....by2
|
|
送花文章: 5281,
收花文章: 2429 篇, 收花: 14271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