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個公司管理階層者身份勸開樓者,公司人事調動自有公司的主張,哪個人適合哪個職
務公司都能從你平時表現去定奪...至於勞基法....有時只是對公營機構有用私人企業那你
就算了,公司如果要開除你什麼理由都有,換言之如果你的能力受到公司肯定公司絕對
不熱你走人的,如果凡事能以公司 錢向 考量公司想要你走恐怕也不容易。
PS:我話也許很毒但事實是如果沒有一家公司會要一個不會對公司有利的人......
最重要一點不能把公事斯事混在一起,像我從來不會因我任何私事影響在史萊姆版主事務
此帖於 2007-02-02 09:58 AM 被 fcya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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