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將實施大減刑 逾萬人受惠
陳水扁總統將實施全國性減刑,估計至少上萬名受刑人受惠獲釋。這是我國歷來第五次減刑,預定五二○實施。
法務部已研擬「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政次李進勇表示,減刑對象將排除重大危害治安及新興經濟犯罪等案件,預計下周送立法院審議。草案規劃的減刑幅度: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廿年,有期徒刑、拘役、罰金均減半。
陳水扁總統昨天下午接見南非總主教屠圖時,主動透露將推動全國性減刑赦免。
不過,減刑的對象並非統統有獎。法務部指出,惡性重大的槍砲、販毒、擄人勒贖、殺人、組織犯罪、販賣人口、性侵未成年人、賄選、洗錢、部分民生犯罪如販賣斃死豬肉等危害治安,及重大危害金融、企業掏空等犯罪,將被排除適用減刑。
目前判決定讞尚未執行的廿六名死刑犯,是否因減刑而死裡逃生,引起關注。依上述原則,這些人都是「剝奪他人性命」的罪犯,法務部表示可能被排除適用。
此外,貪汙治罪條例第四、五、六條的重大貪汙犯罪,也在排除之列;換句話說,包括國務機要費貪汙案的第一夫人吳淑珍與特別費案的馬英九,都不能享有減刑。總統女婿趙建銘觸犯的內線交易罪影響社會金融重大,初步也被考慮排除適用。
總統推動全國性減刑的事經媒體報導後,法務部立即接到民眾打來的指責電話,痛批政府「亂搞」,認為此舉將嚴重危害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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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減刑屬於總統的行政特權,運用上應該要非常小心,
若是為了確立執政黨政府人權立國的政治理想,由總統特赦死刑犯的話,
爭議會比較小;否則政府一方面說要拚治安,一方面又推出全國性減刑,
難免讓人感覺施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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