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嗎??
被學生毆打的老師可以抵抗或還手,主張正當防衛嗎??
答案:最好不要.一般法官都很愚蠢,不食人間煙火,還會消遣你怎麼不看看侯文詠的[危險心
靈].不信可以問問台中地院刑庭庭長林清鈞和法官郭書豪.(林夫人,得罪之處請多包涵)
其實,依照刑法權威林東茂的看法,老師最好有代理父母的懲戒權,不過,他也強調現行法規其
實是逼迫老師放任不管.
教育界出身的刑法權威高金桂則認為,事先徵求學生同意再施予適當的懲戒或體罰,可以阻卻
違法.不過,本人強烈建議最好不要.
親屬法權威林秀雄很早就提出,老師最好有代理父母的懲戒權.
重點是老師怎麼管教學生?
老師最好凡事和顏悅色輕聲勸導,萬一學生不聽,只能隨便他.否則,學生不爽把你海扁一頓,或
當眾羞辱你,你能怎麼辦?只能怪自己太自作多情?或是像水汪汪的女老師掩面啜泣,轉身哀怨
離去??
喜歡偶像劇的老師,不妨親身體驗一下上述的劇情.
是否防衛過當乃不確定之法律概念,應遵循比例原則,法官得依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自由心證.
而大多數的法官實務上根本沒有原則,只有恣意心証原則,這樣,你還敢冒險主張正當防衛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