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9, 05: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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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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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tie
目前國軍作法是還需家長的同意才行,需簽章
這也是為了保護 國軍自身權益所採取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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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沒說清楚
不是只有你後悔
你家人也會有後悔的可能
可是就在家長都同意簽下去之後
就契約生效
這時如果日後分派到"鳥賽事"  OR 開銷>所得
這時你要後悔也來不及!!
這時你要抗議OR撤銷契約也難
最主要是
你不幹,長官有可能減薪&考績降級
所以是保護 國軍自身權益不是 你個人權益
請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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