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S1/3885938.shtml
因超級星光大道「星光幫」暴紅的楊宗緯因擅改身分證謊報年齡參賽,台北地檢署昨天分案追查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最快今天會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方式要求楊宗緯到案說明。
楊宗緯謊報年齡事件經媒體大幅報導後,他被迫在錄製特別節目時坦承犯錯。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派專案檢察官盧姿如分「他」字案調查,檢察長王添盛要求從速偵辦。
檢方認為,在蒐證方面,現在才向節目製作單位調閱楊宗緯五、六個月前的報名資料,實務上緩不濟急;為確保儘速結案,偵查作業即刻展開。
檢察官決定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兩種途徑,要求楊宗緯直接到地檢署接受偵訊;希望能「目睹」楊宗緯的身分證,並讓他清楚說明報名參加比賽的經過,查證他變造身分證影本的犯意,一併追查有無共犯協助他犯罪。
至於製作單位有無涉案?檢方說,案情顯示參加比賽是楊宗緯個人行為,如事後查出節目製作人詹仁雄、主持人陶晶瑩也知情,甚或協助犯案,不排除就製作單位工作人員涉案部分加以偵處。
台北地檢署指出,楊宗緯所涉之罪的法定刑度是一年以下,符合緩起訴要件。如果到庭承認犯罪又具悔意,檢察官會參考刑法五十七條觀察「犯罪動機」、「犯罪手段」、「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情狀,在楊宗緯認罪下同意緩起訴。
檢察官說,就目前了解,楊宗緯只是虛報年齡參加歌唱比賽,沒有惡性,在衡量案情後,給他緩起訴的機會很大。此外,為了製造難得的偵查「雙贏」局面,一旦檢察官對楊宗緯作出緩起訴處分後,可能會利用他的長處,安排他參加反賄選、反毒等宣導活動唱歌,以他的人緣匯聚人氣來作法律宣導。
【記者王雅蘭/台北報導】北檢偵辦楊宗緯謊報年齡案,如有任何法律責任,楊宗緯說「我自己承擔。」唱片公司表示,為協助楊宗緯調查,「超級星光大道」製作單位也會配合。
媒體和網路這兩天熱炒楊宗緯事件,他本人未出面回應,但對謊報年齡引發的假造身分證是否涉及不法問題,楊宗緯心中已做好準備,他除了對造成困擾感到抱歉,也強調謊報年齡的事是他自己所為,和節目製作單位無關。
華研唱片企宣總監鄧孔彰表示,楊宗緯今天會和公司律師研究,明天他要參加彰師大畢業典禮演唱會,還要為金曲獎作準備,配合檢調時間還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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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是他的什麼粉師啦~只是)
憋了好久一次講完...
這什麼跟什麼
之前說沒有人檢舉不會主動偵辦
結果
這種事件這麼積極
四天亡的卻不動聲色
看美那個學吳x珍的
坐三天 以為受不了就可出獄了
結果美法院很爭氣馬上要她回去
而再回來看看台灣
本國的x淑珍卻 開準備庭開到馬英九7月就要一審定案了
還沒結果
(假昏一次就...)
那個鄧香妹得癌症變成那樣
同樣的情況
法官卻要她一定出庭...
國民旅遊卡幾千個公務員都不嫌麻煩約談主動偵辦
而少少的 四+ 一 卻...
台灣司法只會挑軟的吃
爛~
只會裝努力
藝人吸毒案也是
只因為他們是藝人
版面可以作很大
以上個人並沒有同情支持任何被起訴者
只是要禿顯出
司法檢調的無能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