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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08:14 A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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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涉偽造文書 北檢傳楊宗緯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S1/3885938.shtml
因超級星光大道「星光幫」暴紅的楊宗緯因擅改身分證謊報年齡參賽,台北地檢署昨天分案追查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最快今天會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方式要求楊宗緯到案說明。 楊宗緯謊報年齡事件經媒體大幅報導後,他被迫在錄製特別節目時坦承犯錯。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派專案檢察官盧姿如分「他」字案調查,檢察長王添盛要求從速偵辦。 檢方認為,在蒐證方面,現在才向節目製作單位調閱楊宗緯五、六個月前的報名資料,實務上緩不濟急;為確保儘速結案,偵查作業即刻展開。 檢察官決定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兩種途徑,要求楊宗緯直接到地檢署接受偵訊;希望能「目睹」楊宗緯的身分證,並讓他清楚說明報名參加比賽的經過,查證他變造身分證影本的犯意,一併追查有無共犯協助他犯罪。 至於製作單位有無涉案?檢方說,案情顯示參加比賽是楊宗緯個人行為,如事後查出節目製作人詹仁雄、主持人陶晶瑩也知情,甚或協助犯案,不排除就製作單位工作人員涉案部分加以偵處。 台北地檢署指出,楊宗緯所涉之罪的法定刑度是一年以下,符合緩起訴要件。如果到庭承認犯罪又具悔意,檢察官會參考刑法五十七條觀察「犯罪動機」、「犯罪手段」、「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情狀,在楊宗緯認罪下同意緩起訴。 檢察官說,就目前了解,楊宗緯只是虛報年齡參加歌唱比賽,沒有惡性,在衡量案情後,給他緩起訴的機會很大。此外,為了製造難得的偵查「雙贏」局面,一旦檢察官對楊宗緯作出緩起訴處分後,可能會利用他的長處,安排他參加反賄選、反毒等宣導活動唱歌,以他的人緣匯聚人氣來作法律宣導。 【記者王雅蘭/台北報導】北檢偵辦楊宗緯謊報年齡案,如有任何法律責任,楊宗緯說「我自己承擔。」唱片公司表示,為協助楊宗緯調查,「超級星光大道」製作單位也會配合。 媒體和網路這兩天熱炒楊宗緯事件,他本人未出面回應,但對謊報年齡引發的假造身分證是否涉及不法問題,楊宗緯心中已做好準備,他除了對造成困擾感到抱歉,也強調謊報年齡的事是他自己所為,和節目製作單位無關。 華研唱片企宣總監鄧孔彰表示,楊宗緯今天會和公司律師研究,明天他要參加彰師大畢業典禮演唱會,還要為金曲獎作準備,配合檢調時間還要研究。 ============================== (個人不是他的什麼粉師啦~只是) 憋了好久一次講完... 這什麼跟什麼 之前說沒有人檢舉不會主動偵辦 結果 這種事件這麼積極 四天亡的卻不動聲色 看美那個學吳x珍的 坐三天 以為受不了就可出獄了 結果美法院很爭氣馬上要她回去 而再回來看看台灣 本國的x淑珍卻 開準備庭開到馬英九7月就要一審定案了 還沒結果 (假昏一次就...) 那個鄧香妹得癌症變成那樣 同樣的情況 法官卻要她一定出庭... 國民旅遊卡幾千個公務員都不嫌麻煩約談主動偵辦 而少少的 四+ 一 卻... 台灣司法只會挑軟的吃 爛~ 只會裝努力 藝人吸毒案也是 只因為他們是藝人 版面可以作很大 以上個人並沒有同情支持任何被起訴者 只是要禿顯出 司法檢調的無能假正義 此帖於 2007-06-13 08:27 AM 被 mini 編輯. |
送花文章: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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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13 位會員向 mini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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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09:33 AM | #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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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是紙老虎
我覺得要借用楊宗緯的超人氣來替司法單位炒作話題 協助舉辦活動才是真正目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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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1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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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5 位會員向 ccbear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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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level (2007-06-13),fishiii (2007-06-13),grc45 (2007-06-14),leechaoming (2007-06-13),zazoo (2007-06-15)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7-06-13, 12:52 PM | #3 (permalink) |
超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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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他幹嘛
有違害到誰了嗎? 就是無聊而已 問人年紀 比較care的人總是會保留一點點的年紀 這是人之常情嘛 幹嘛非得要那麼嚴肅的看待此事 就因為爆紅喔 如果是無名的人咧 一輩子謊稱 也沒有人會去care的啦 還是多留點力氣 去偵辦該辦的案件比較實在 |
__________________ ﹒☆°﹒☆.﹒☆°﹒☆.﹒☆° °﹒☆°.﹒‧°∴°﹒°.﹒‧°∴°.﹒‧°∴°﹒☆...... ☆ 許好願 做好事 轉好運 一個願無量善緣;菩提心永不褪變 心中常存善解、包容、感恩、知福、惜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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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05:38 PM | #5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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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mini;1734968]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S1/3885938.shtml
因超級星光大道「星光幫」暴紅的楊宗緯因擅改身分證謊報年齡參賽,台北地檢署昨天分案追查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最快今天會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方式要求楊宗緯到案說明。 楊宗緯謊報年齡事件經媒體大幅報導後,他被迫在錄製特別節目時坦承犯錯。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派專案檢察官盧姿如分「他」字案調查,檢察長王添盛要求從速偵辦。 檢方認為,在蒐證方面,現在才向節目製作單位調閱楊宗緯五、六個月前的報名資料,實務上緩不濟急;為確保儘速結案,偵查作業即刻展開。 檢察官決定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兩種途徑,要求楊宗緯直接到地檢署接受偵訊;希望能「目睹」楊宗緯的身分證,並讓他清楚說明報名參加比賽的經過,查證他變造身分證影本的犯意,一併追查有無共犯協助他犯罪。 至於製作單位有無涉案?檢方說,案情顯示參加比賽是楊宗緯個人行為,如事後查出節目製作人詹仁雄、主持人陶晶瑩也知情,甚或協助犯案,不排除就製作單位工作人員涉案部分加以偵處。 台北地檢署指出,楊宗緯所涉之罪的法定刑度是一年以下,符合緩起訴要件。如果到庭承認犯罪又具悔意,檢察官會參考刑法五十七條觀察「犯罪動機」、「犯罪手段」、「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情狀,在楊宗緯認罪下同意緩起訴。 檢察官說,就目前了解,楊宗緯只是虛報年齡參加歌唱比賽,沒有惡性,在衡量案情後,給他緩起訴的機會很大。此外,為了製造難得的偵查「雙贏」局面,一旦檢察官對楊宗緯作出緩起訴處分後,可能會利用他的長處,安排他參加反賄選、反毒等宣導活動唱歌,以他的人緣匯聚人氣來作法律宣導。 【記者王雅蘭/台北報導】北檢偵辦楊宗緯謊報年齡案,如有任何法律責任,楊宗緯說「我自己承擔。」唱片公司表示,為協助楊宗緯調查,「超級星光大道」製作單位也會配合。 媒體和網路這兩天熱炒楊宗緯事件,他本人未出面回應,但對謊報年齡引發的假造身分證是否涉及不法問題,楊宗緯心中已做好準備,他除了對造成困擾感到抱歉,也強調謊報年齡的事是他自己所為,和節目製作單位無關。 華研唱片企宣總監鄧孔彰表示,楊宗緯今天會和公司律師研究,明天他要參加彰師大畢業典禮演唱會,還要為金曲獎作準備,配合檢調時間還要研究。 ============================== 紅色部分..這是他被司法鎖定的主要原因吧~~因為要消費他的名氣啦~~免費作宣傳 今天如果他參加比賽第一輪就被被刷掉回家去..拿人頭假身份證報名都不會有人鳥他的。 |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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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bear (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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