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在台灣有個集團....他們專門跟唱片公司收購一些老歌的著作版權,然後拿著這些
令牌到處找小吃店、餐廳這類會有投幣式卡拉OK的場所,找到之後就控告對方侵
害著作權要求賠償,藉此混飯吃......所以要注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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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創立的公司與音樂伴唱有關
所以跟他們都接觸過
其實你說的這個「集團」是目前台灣前三大卡拉OK伴唱機公司養的
他們的重點是要那些店買他們的設備
簡單說
一般的伴唱機台大約一萬多
但是營業用的要賣到八萬多
最主要是版權不同
所以小吃店之類的都會買一般的機台去營業(基本上是違法拉)
但是對這些伴唱機公司的損害很大
所以他們會養一些「業務」去恐嚇店家
然後強迫他們買營業機台